安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2020第20号)

安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0第20号)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普通高中一、二年级4月14日报到,4月15日正式行课;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和未报名参加高考的毕业年级学生)、特殊教育学校4月20日报到,4月21日正式行课;义务教育4—8年级于4月15日开学、1—3年级于4月27日开学;幼儿园于5月6日开学;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活动中心不早于5月6日开训。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活动中心经审批后,分级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开训);对防控条件不达标的,整改到位后方可开学(开训)。

  二、继续按照第18号通告、第19号通告要求,加强境外来(返)安人员的报告、隔离、举报等,对入境后已在国内其他地方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无异常者,经本人申报登记、提供证明材料并作出承诺后,不再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境外来(返)安人员须实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并由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严格落实“1+5”管理服务措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4周的健康服务。7天居家医学观察结束后,一周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对4月8日以后来自湖北等重点地区来(返)安人员,实行全员核酸检测;若能够提供14天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不再检测。对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由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管理,及时排查发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人员,相关人员应在14天内每日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健康状况。

  四、县政务服务大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全面恢复正常窗口服务,全面恢复户籍、民政、公证等办证服务,全面恢复水电气费缴纳窗口服务,全面恢复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鼓励网上办理,倡导预约办理,强化提前告知,实行错峰服务,避免登记服务窗口人员聚集。

  五、小区继续实行网格化管理,坚持对进入小区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对居住家庭进行全覆盖排查,重点对境外和4月8日以后来自湖北等重点地区来(返)安人员进行一人一册登记,加强对境外来(返)安人员、输入病人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和出院病人等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发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村(社区)。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大群众要定期开展个人卫生清洁和家庭环境大扫除活动,养成勤洗手、多通风等文明生活习惯。

安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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