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商標糾紛案扎堆大結局“殺敵一千 自損八百”

鄰近春節,備受人們關注的一些商標糾紛案也“扎堆”迎來了大結局。似乎一定要在過年之前,爭出個孰是孰非。前腳“江小白”和“露露”商標之爭剛宣判,後腳“平安好醫生”商標侵權案塵埃落定,讓吃瓜群眾目不暇接。

這年頭,很多公司面對商標都是“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為何商標糾紛頻頻出現,一起來捋捋。


知名商標糾紛案扎堆大結局“殺敵一千 自損八百”


圖為北京一家超市內售賣的江小白。 謝藝觀 攝

商標搶注,“猶豫就會敗北”

在商標戰場上,搶注絕對是重頭戲。投資小、成本低、利潤豐厚驅使下,搶注屢見不鮮。而商標原使用方,輕則購買商標“大出血”, 重則打官司耗上幾年,勞心又勞力。

梳理商標糾紛案可以發現,老字號是搶注重災區。

由於商標意識不強,“全聚德”、“同仁堂”、“瑞蚨祥”、“萬福興”、“京天紅”這些老字號都因商標被搶注,經歷商標糾紛。

全聚德集團原董事長姜俊賢就曾表示,香港有人提前註冊了全聚德商標,當時花了10倍的價錢買回來。


知名商標糾紛案扎堆大結局“殺敵一千 自損八百”

資料圖:“全聚德”門前排隊品嚐烤鴨的民眾排長隊等候。圖片來源:CNSPHOTO

蘇州市老字號協會曾對一百多個老字號商標作梳理,發現其中有46個遭遇過搶注。

不僅在國內,老字號的“金字招牌”也被國外有心之人盯上。如王致和在德國被搶注;同仁堂、女兒紅等在日本被搶注。

中國著名商標在國外被搶注,國外一些著名商標在中國也曾被搶注。2013年,美國知名運動品牌New Balance因使用中文譯名“新百倫”,被廣東省自然人周某以註冊商標侵權為由訴至法院。最終New Balance敗訴,被判賠償周某經濟損失500萬元。

類似的事件也在特斯拉、iPad、偉哥等商標上發生。

在商標的戰場上,“猶豫就會敗北”,這一句話還適用於一些網紅品牌。如,長沙的網紅奶茶品牌茶顏悅色就被赴韓留學生搶注了商標。

還有一種情況是,一些公司當初註冊商標時,類別覆蓋不全,而遭到搶注。例如,成立於2000年的百度,當年註冊了第9類和第42類的“百度”商標後,又被人申請用於瓷磚等多個類別。

“商標糾紛的背後,更多的是以前企業在商標保護上意識欠缺所導致的一個後果。”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表示。

防冒牌,“明槍易躲,暗箭難防”

為了借用知名品牌的名氣,一些企業註冊近似商標,“搭便車”,也讓企業防不勝防。

最近,小米打贏了一場官司,獲賠5000萬元,創了近三年國內公開商標侵權生效判決中的最高賠償額。

事情回溯到2011年,在小米聲名鵲起之時,中山奔騰電器有限公司申請註冊“小米生活”商標,此後在多類產品上使用標識。所以這5000萬可能賠的一點都不冤。

知名商標糾紛案扎堆大結局“殺敵一千 自損八百”


北京海淀法院網截圖

類似的情節也發生在怡口蓮身上。此前,怡口蓮把怡口蓮告上了法庭。原因就是標有“怡口蓮”商標的巧滋脆夾心米果與吉百利公司的“怡口蓮”商標高度近似,容易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目前“怡口蓮”商標已被宣告無效。

為了防止近似商標被註冊使用,很多大型企業被迫採取了“防禦性商標”策略,即在主運營的商標之外,同時註冊若干相似商標。

在這一點上,阿里絕對是行家。為了防止“阿里巴巴”遭冒用,阿里註冊了十幾個類似商標,包括“阿里媽媽”、“阿里爸爸”、“阿里姐姐”、“阿里奶奶”等,形成了一個阿里家族。

更搞笑的或許是雪碧,直接註冊了“雷碧”,狠起來連自己都“山寨”。

除了搶注和“搭便車”,商標授權也是“是非之地”。前些年,由於品牌授權在國內發展尚不健全,出現了大量的不規範授權,這些授權糾紛問題給企業發展埋下了一顆顆的雷。

其中,最經典的莫過於王老吉和加多寶,兩人轟轟烈烈的商標大戰,完全是給國人上了一堂商標普及課。


知名商標糾紛案扎堆大結局“殺敵一千 自損八百”

資料圖:加多寶與王老吉。

加多寶曾憑藉出色的營銷手段,讓紅罐涼茶王老吉走家喻戶曉,“怕上火,就喝王老吉”的廣告語響徹大街小巷。但由於在簽訂“補充協議”時涉嫌賄賂,2010年,廣藥向加多寶發出律師函要求收回“王老吉”商標使用權。

2012年,北京市一中院最終裁定,加多寶禁用王老吉商標。

商標案判決後,一些網友曾紛紛替加多寶鳴不平,認為“前人栽樹,後人乘涼”,但商標判決只講證據,不講情義。

因為商標許可引發糾紛的還有南北露露,這兩家公司原本“同根生”,卻遭遇了“相煎何太急”。

2019年8月份,汕頭露露正式起訴承德露露,要求後者繼續履行早年簽下的《備忘錄》和《補充備忘錄》,事關“露露”相關商標使用、銷售市場區域劃分等事宜,其中,規定了汕頭露露公司繼續有償使用註冊商標和專利技術,使用權在任何註冊商標和專利技術轉讓的情況下仍然有效。但承德露露認為,備忘錄的簽署,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

除了這些,有些公司商標糾紛本就是一筆歷史留下的糊塗賬。

例如,“杜康”商標之爭中,最開始三家企業共同使用一個商標時,商標法還沒頒佈,當時對於商標的保護、權利的保障等都不明確;稻香村的商標糾紛也是在歷史上糾纏不清。

知名商標糾紛案扎堆大結局“殺敵一千 自損八百”


資料圖:杜康造酒遺址公園舉行祭拜“酒祖”典禮。 高寶 攝

商標戰,“殺敵一千,自損八百”

不管是被搶注,還是被山寨,亦或是面臨授權糾紛,企業都要付出慘痛的代價。

一旦商標被搶注或授權停止,企業需要更換商標或重新註冊,對於一個品牌的發展無疑于晴天霹靂。商標被“搭便車”,企業自身利益則會受到極大損失。

以怡口蓮一案為例。有評論指,雖然“怡口蓮”商標被依法宣告無效,但並未對其做出絲毫的利益退還要求。“怡口蓮本應享有自己商標帶來的市場份額,但卻變成了為他人做嫁衣的角色。”

那選擇對簿公堂呢?梳理發現,商標訴訟普遍耗時長,經常是走過一審、二審,還要面臨再審,牽涉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一旦訴訟失敗,“賠了夫人又折兵”。

“有福難享,有難共當”,其他同名品牌出事,也會連累到自己。2001年,央視曝光南京冠生園多年來大量使用退回餡料生產“新鮮”月餅。四川新都冠生園因此遭遇1000多家銷售商退貨,直接經濟損失達1300萬元。

“人紅是非多”,一個企業發展得越好,越容易在商標上引發糾紛。不管是無心之失,還是“被賊惦記”。 或許商標糾紛帶來的唯一好處就是,“經過這一波商標糾紛,中國企業對於商標的重視度和專業度都會有提升。”朱丹蓬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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