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一贪20年演变:从1200万到26149万!


2001年,"重庆第一贪"、重庆市建国以来最大的个人受贿案,是原重庆市农资公司总经理胡启能特大贪污受贿案。胡启能受贿人民币1168万元、美元8.24万元,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女儿胡雪梅构成窝藏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03年,胡启能被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
2008年,“重庆第一贪”换成国家级贫困县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63次共接受建筑承包商送钱2226万元,这一金额相当于当时当地年财政收入的20%强;而其妻则因帮助洗钱,同时走上了被告席,成为因亲属贪污受贿被指控洗钱罪的全国第一人。
晏大彬的落马颇具有戏剧性。派出所接到一位住户报警求助,称楼上房屋严重漏水,而该业主不在家,保安不能擅自进入他人住宅。于是,民警与物业管理人员一起强行打开门,结果发现四个已被水泡湿、装有939万元的纸箱,随后晏大彬案发。而且据报道,晏道德作风败坏,热衷于低级趣味的感官刺激,看黄书、玩女人,完全丧失了一位领导干部应有的操守。他先后包养了三名情妇,并与多名女性公路收费员发生性关系,这在当地已是公开的“秘密”。
同样在2008年案发的,重庆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唐文峰,所作所为也打破了一项重庆纪录———他是重庆迄今为止犯罪金额最大的贪官:挪用公款2.18亿元、受贿982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462余万元。最终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人民币,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982万余元予以追缴。
2008年案发的“重庆第一贪”移位原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重庆科技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刘信勇。刘信勇以赌博获利为目的,长期邀约或参与赌博,获取巨额非法利益;主动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收受他人3160万余元贿赂,涉嫌赌博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一审宣判刘信勇犯赌博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信勇被群众戏称为“赌王”,他在赌桌上一次输赢三四十万是家常便饭,曾赴澳门赌博两天输掉200万。
2011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广电集团原总裁李晓枫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晓枫在担任重庆电视台台长、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总裁、重庆广播电视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收受周某等17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4904万余元。


重庆第一贪20年演变:从1200万到26149万!


随后,重庆落马贪官受贿数额不断突破:
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用担任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农业部部长、吉林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
2017年案发的重庆市发改委原处级官员刘旗涉嫌伙同情妇或单独受贿2.6149亿元案。刘旗担任重庆市发改委资金平衡处处长,具有对全市企业债券的发行、监管、审核、转报职权;被告人熊玮与刘旗系情人关系;被告人杨阳系熊玮丈夫杨某之弟,同时系重庆瑞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9年以来,刘旗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熊玮、 杨阳收受贿赂共计2614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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