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電信、金融等網絡運營者都要求考慮申報網絡安全審查

網信辦:電信、金融等網絡運營者都要求考慮申報網絡安全審查

4月27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發改委等12個部門聯合發佈了《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將於今年6月1日起實施。

根據《網絡安全審查辦法》,網絡安全審查重點評估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採購網絡產品和服務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主要考慮以下因素:產品和服務的關鍵數據是否有被洩露、控制、毀壞的可能。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其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因素。

《網絡安全審查辦法》還指出,電信、廣播電視、能源、金融、公路水路運輸、鐵路、民航等行業領域的重要網絡和信息系統運營者在採購網絡產品和服務時,應當按照要求考慮申報網絡安全審查。

華商報記者 李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