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評委下發裁定“京天紅”被搶注商標被宣告無效

商評委下發裁定“京天紅”被搶注商標被宣告無效

商評委下發裁定“京天紅”被搶注商標被宣告無效
商評委下發裁定“京天紅”被搶注商標被宣告無效

雖然疫情影響了北京70多家京天紅連鎖店的生意,但在4月26日國家知識產權日前夕,京天紅創始人韓美俊收到了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商評委的三份裁定書讓他舒了一口氣,被劉某搶注的第29類、第30類、第32類“京天紅”商標,均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做出了宣告無效裁定。

去年,京天紅創始人韓美俊因商標爭奪案向劉金雨“宣戰”,雙方可謂各執一詞。近期商評委下發的裁定書中稱,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審理查明部分及申請人韓美俊提交的證據可知,申請人的“京天紅”商號及商標,在爭議商標申請註冊日前有一定知名度,“京天紅”非固定漢字組合,有較強獨創性,被申請人(劉金雨)作為同行業從業者,申請註冊了14件包含“京天紅”文字的商標,尤其包括與引證商標的圖形、文字及拼音部分幾無差別的第11532128號及第12399137號“京天紅jing tian hong及圖”商標,此舉難謂正當。

裁定書中稱,至本案審理之時,被申請人劉金雨申請註冊30餘件商標,包含“京天紅”、“永發祥”、“地安門秋粟香”等多件與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或品牌相同或相近的商標,還有易誤認為“津門三絕”(天津特有的“狗不理包子、桂發祥麻花、耳朵眼炸糕”三種風味小吃)的“津三絕”商標。被申請人(劉金雨)對其上述行為未作合理解釋和說明,其攀附他人商譽、佔有公共資源等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目的較為明顯,該類不正當註冊行為擾亂了正常的商標註冊管理秩序,損害了不特定多數商標申請人的利益,已構成2013年《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所指“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註冊之情形。

據瞭解,京天紅於1991年在老北京南城虎坊橋經營,主營炒菜、包子等中餐服務,同時還開設了炸糕檔口,成為老北京地標性美食品牌。目前京天紅在北京開設店面有70多家,受疫情影響開業門店60多家。

韓美俊說,隨著京天紅炸糕的知名度越來越高,市面上出現了“虎坊橋京天紅炸糕”的山寨店,“京天紅”商標也遭他人密集搶注。

去年4月,京天紅公司密集提交了19個有關“京天紅”的商標註冊申請,避免被人惡意搶注。同時,組織律師團隊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出對被搶注的商標進行無效宣告及撤銷申請。2018年11月30日,京天紅分別對30/32/35類商標提出撤銷三年不使用申請;2019年1月29日,京天紅對30類商標提起無效宣告申請。

今天,此案另一當事人劉金雨表示對國家知識產權的裁定不服,將於近期提出上訴。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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