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不處罰的“貼條”,勝過一打冰冷的罰單

這是一個很暖心的小插曲。近日,何先生為省錢給孩子看病,將車違停在路邊並睡車內。西安交警貼罰單但留言“不罰,加油”,引來網友一片點贊。4月18日,媒體瞭解到,醫院已同意何先生就醫時,將車免費停在院內停車場。何先生說,很感謝西安交警和醫院的幫助,“很體貼,很人性化”。

一张不处罚的“贴条”,胜过一打冰冷的罚单

圖據新京報視頻截圖

生活中,因為違章停車吃罰單不足為奇。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根據規定,處罰雖然是以口頭警告為主,但基於司機大都不在現場,對於違章停車雖不記分,卻也往往少不了罰款。對於何先生,將車違停在路邊,當時人也不在車內,按說交警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沒有任何問題。

然而,交警並沒有作出處罰,反而還鼓勵當事人加油。如果對照法律條文,這種寬容做法似乎有所不妥。儘管何先生在車窗上貼著一張紙條,說明了“孩子病重,為了節省開支不得已將車停在這裡,妻兒住在醫院,自己每天睡在車裡”,但法律上並沒有明確,在這種特殊的情況下,就可以“豁免責任”。

其實,真正起到“網開一面”作用的,還是法律所賦予執法者的“自由裁量權”。因為《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警“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考慮到何先生“情有可原”,且沒有造成現實的社會影響,將其視為“情節輕微”不予處罰,並不違反法律的強制規定。

況且,行政處罰的終極目的,從來不是懲罰他人。漫天飛舞的罰單,拼不出一個文明的法治國家。作為行政處罰,更為重要的是,通過讓被處罰對象付出一定的違法成本,以達到教育本人和更多公眾的目的。《行政處罰法》中有提到,“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這也體現了注重教育引導的立法精神。

回到這起路邊違停交警貼條不處罰事件,交警在按照程序貼條執法的同時,“網開一面”不予處罰,既體現了法律的懲戒警示功能,也凸顯出法律的教育引導功能。

路邊違停貼條不處罰,更釋放出以人為本的善意。何先生的家庭困難,自然無需贅言,“不罰,加油”幾個字也體現出執法者對當事人境遇的同情和支持,想必也會讓這一家人多一分戰勝困難的勇氣。更為難得的是,醫院得知消息後,允許何先生在就醫時,將車免費停在院內停車場。

從“貼條不處罰”到“免費停車”,正是這樣的“愛心傳遞”,給弱勢群體以前行力量,延續著社會的文明溫度,也讓情理與法理在錯綜交織中昇華閃耀。

法治文明的樓廈,離不開一沙一石的用心構築。看似微末不起眼的細節,恰恰是法治的本真體現。那張不處罰“貼條”,溫暖又不失嚴肅,著實勝過一打冰冷的罰單。對於廣大執法者來說,這未嘗不是富有教育意義的一課。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歐陽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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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不处罚的“贴条”,胜过一打冰冷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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