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知道的賬簿、憑證和發票管理要點在這裡

賬簿、憑證特別是交易過程中開出和收到的發票,不僅是企業業務往來的記錄,也是稅務檢查的主要對象,納稅人應該按規定設置、妥善保管。今天申稅小微幫大家整理出了賬簿、憑證和發票管理的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賬簿憑證的設置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設置營業賬簿。《徵管法實施細則》明確規定設置的期限是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對於扣繳義務人來說,應當自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按照代扣代繳的稅種,分別設置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

對於生產、經營規模小,確實沒有建賬能力的納稅人,可以聘請經批准從事 代理記賬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

賬簿、會計憑證和報表,應當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哦。

賬簿憑證的保管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以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合法、真實、完整,一律不得偽造、變造,更不能擅自損毀。

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以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的保管期限,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保存10年。

發票的保管

對於空白髮票而言,除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髮票,且禁止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髮票出境。在使用發票的時候,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發票登記簿,並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當單位和個人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的時候,應當注意同時辦理髮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繳銷手續。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因此,千萬不要以為發票已經認證或當期交易、涉稅事項已經辦理完結,發票就可以棄置,一定要妥善保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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