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被隔離,單位不給發工資,怎麼維護保潔和保安的權利?

孫公子497


如果是國有企事業單位不敢這樣做。國有企事業單位的保潔和保安在疫情期間沒上班,是客觀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是個人主觀造成的,即使沒發生工時和工作,無法考核績效,也應當按規定發放基本生活費。私營民企就不好說了,應按照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規定內容執行。


手機用戶張和新


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二、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後去你公司調查瞭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

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勞動者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