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跌!退市?瑞幸在劫難逃,或將面臨“虛開”刑事責任

暴跌!退市?瑞幸在劫難逃,或將面臨“虛開”刑事責任

瑞幸咖啡“自爆家醜”, 承認虛增交易額22億。

美東時間4月2日晚間,瑞幸咖啡股價暴跌,美股盤前一度跌超80%。

劃重點!瑞幸2019年二季度至四季度期間虛增了22億元銷售額,相關的費用和支出也相應虛增。

瑞幸是如何“虛增成本”的?讓人不得不浮想聯翩。瑞幸在虛增銷售額和虛增成本的過程中,是否涉嫌虛開發票?

優稅貓今天就和大家聊聊虛開發票那些事!

為什麼說瑞幸可能有“虛開”行為

“虛開”一詞,財務人員和老闆不陌生,虛開行為如何認定?瑞幸能否直接被認定為虛開?

跟著優稅貓重溫一下虛開的概念: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務院令[2010]第587號)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前提: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涉及三方:開具方、接受方、介紹方,任何一方都是虛開行為

涉及狀況:有貨虛開(數量金額不符)、無貨虛開(純虛開)、如實代開(掛靠關係)、介紹虛開(掮客)


瑞幸自爆公司2019年二季度至四季度期間虛增了22億元銷售額,並虛增了相關的費用和支出,也就是涉及22億元的銷售額虛假業務,但並未提及為公司開具或者讓他人為公司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不符的發票。

因此,瑞幸究竟是通過虛開發票來虛增成本還是直接虛構財務報表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瑞幸方面也表態公司將繼續評估此前發佈的財務數據和潛在的調整,優稅貓將持續關注!

如果瑞幸咖啡涉及“虛開”,將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知道了什麼是虛開行為,如果瑞幸真的涉及“虛開”,將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企業鑽“虛開”的洞,大多是覺得即使被發現了也無非是補交稅款而已,而且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文件規定,如果是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發票那還可以不加收滯納金,沒有意識到”虛開”的嚴重程度,且看國家對“虛開”的責任是如何認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發票罪】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可見,不管是虛開者還是接受虛開者,以及介紹虛開者,都將涉及法律責任特別是刑事責任


暴跌!退市?瑞幸在劫難逃,或將面臨“虛開”刑事責任


就瑞幸的案例來說,如其虛增的22億元銷售額都虛開了發票,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將面臨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瑞幸咖啡不是個案,優稅貓提醒企業老闆,隨著稽查越來越嚴,稅務機關大數據治稅、執法能力的提升,虛開鏈條中任一環節爆發,風險均會向上下游傳導


各位老闆和財務要引以為戒!虛開發票不僅需要補交稅款,還將面臨刑事責任!

發票作為經營活動的憑證,企業也不可忽視,心中要有一杆秤,把好風險收益關,千萬不可“虛開發票”,如果企業的確有真實業務發生,卻未取得合規發票,可通過優稅貓稅收籌劃,合法安全實現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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