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阿巴嘎旗

我一度認為,我的故鄉阿巴嘎旗是個盡人皆知的地方。

怎麼會沒人知道呢,她在內蒙古的北疆,和外蒙古接壤。阿巴嘎是蒙語叔叔的意思,是成吉思汗弟弟的屬地,想來這片土地在曠野中存在了幾百年了。

她日日夜夜養活了那麼多牧人,牛羊,後來的農人,再到回來的我們,怎麼會沒有人知道她呢。

事實上,我的阿巴嘎小的可憐,也暗淡的可憐。她是祖國邊陲小鎮,不富裕,不發達,也不便利,更沒知名度。

自打我開始唸書,我媽就灌輸我一個理念,要往外走,去大城市,離開阿巴嘎。

我花了十七年的時間,離開了故鄉,我花了一輩子的時間,想念我的故鄉。

離鄉的火車一直在提速,歸途的心卻越走越慢,我被太多東西牽絆和糾纏,回家的路上有的那麼慢,可是還在慢慢走著。

阿巴嘎是一個牧業小鎮。

春天的時候,我沒有春種的概念,因為春天的風總是那麼得勁,它們橫衝直撞的在草原遊蕩。

我每到春天都要帶頭巾的,花色的頭巾是我童年最初的審美,我每年也會樂此不疲的追頭巾,一不小心頭巾就被風颳走了,我就跑啊跑追啊追,幾乎都會追回來,當然也會丟那麼幾條。那些頭巾散落在故鄉,散落在時光裡,和我童年的歲月一起遺失了。

夏天是熱烈的,烤的地皮發乾。我只有兩條裙子。因為窮,我媽給我買的裙子可以從6歲穿到9歲,開始是長裙,後來是短裙。因為溫差大,穿裙子也不實用。那兩條裙子我媽一直留到現在,我想在草地上,我穿著裙子一定是跟漂亮的,可惜沒有留下照片。只有裙子藏著母親的戀舊,依舊躲在我的衣櫃裡,讓我感受年年歲歲花相似的流逝。

因為不耕種,我是體會不到秋收的景象的。現在去飯店吃羊肉,我才會想起我們在故鄉的奢侈。那時候有冷庫,沒到秋天就會殺牛宰羊,肉估計是運到外地出售了。

我們就一麻袋一麻袋的買羊棒骨,羊脊骨,羊頭羊蹄。

等到冬天,風很冷,天很寒。家裡的火爐就不敢停火了。大洋鍋裡就會煮骨頭。秋天存下的羊骨頭,雖然肉不多,有骨髓和筋頭,煮久了,筋似乎都滑了,配著骨髓,沒有多餘的調料,就是肉本來的香味。再配一碗草原人喝的奶茶。

煮骨頭的湯,有些做了老湯,下次繼續煮。有些用來下年頭,熬大白菜土豆。那樣的味道溫暖了十幾年。

我貧瘠的草原,我的故鄉。景色不優美,物產不豐富。可是養育了我,讓我越來越想念,想念故鄉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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