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 #营口身边事# 营口市中心医院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按照国务院应对新

#营口# #营口身边事# 营口市中心医院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情报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防止疫情反弹有关视频会议精神和《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坚决防止医疗机构内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守住医院感控防线,现就营口市中心医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强化门诊管理1. 门诊就诊患者全部实行预约挂号,门诊实行限号管理,医院不支持现场挂号。2. 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经预约挂号前来就诊和其陪同人员准备好身份证以便工作人员现场查验。3. 就诊前严格查看健康码。方便门诊取消,医保慢性病开药时间变更为每周三、周五(8:00-12:00,13:00-16:00)。4. 诊室实行一人一诊,营造良好的就诊秩序。患者来院就诊,实行一人一进,每名患者携带一名陪护人。5. 持医保卡支付或特殊病患者及老干部门诊全部在微信公众平台预约,来院后到指定窗口为患者办理退换号业务,建议以上患者在预约就诊时间前半小时到达医院。6. 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来自境内湖北、黑龙江等重点地区的患者及陪护人来院就诊者,需提供核酸检测结果。二、加强住院病区的管理1. 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在医院期间必须佩戴口罩。2. 住院患者严格执行陪护管理,患者和陪护者必须进行血常规、肺部CT检查。3. 严禁陪护者在病区内扎堆聊天、随意走动,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陪护人员。本公告从2020年4月28日开始实行!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一个平安美好的营口!营口市中心医院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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