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報》刊發報道我院執行工作

《安徽日報》刊發報道我院執行工作

2020年4月8日《安徽日報》第10版“法治視線”刊發了肥西法院《“在線執行”保障當事人勝訴權益》一文,報道從依法凍結賬號、開展線上約談、用足查封手段三個方面,以樸實無華的筆觸,生動報道了肥西法院積極運用信息化建設成果,統籌開展疫情防控和案件執行的工作情況。

《安徽日报》刊发报道我院执行工作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生產生活秩序加快恢復的新形勢下,肥西縣法院積極運用信息化建設成果,充分利用多種線上方式,依法審慎開展執行工作,確保疫情防控不鬆懈,執行工作不停步,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勝訴權益。

依法凍結賬號

“程法官,我的銀行、支付寶、微信賬號都被凍結了,疫情期間沒了微信、支付寶我都沒法買菜,我現在就想辦法籌錢還款,麻煩到賬後儘快幫我解凍。”正在工作的程前軍法官接到了被執行人王某打來的電話。

原來,被執行人王某租賃申請人合肥某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的商鋪經營火鍋店,在僅支付了3個月的租金後,王某就再也未向該公司支付過其它費用。案件進入執行階段,程前軍法官多次聯繫王某督促其履行義務,但王某置若罔聞。

時值抗疫關鍵時期,執行法官轉變思路,將工作重心轉移到線上,依法對被執行人王某常用的銀行、支付寶、微信等賬號進行凍結。3月初,王某主動打來電話,表示疫情期間需頻繁使用微信支付寶進行支付,法院對其賬號的凍結讓他“寸步難行”,他將積極履行義務,希望法院解除凍結。

幾天後,申請執行人聯繫執行法官,表示王某已與申請人達成和解並履行完畢,案件得以執結。

開展線上約談

受理申請執行人吳某寶與重慶某建設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後,肥西縣法院執行局局長蘇紹軍翻閱卷宗發現,原被告雙方經過一審、二審,官司打了1年之久,積怨較深,一紙判決雖能定紛止爭,但要想順利執結仍是不易。

為緊跟疫情期間線上執行節奏,蘇紹軍利用“線上約談”模式,做足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承擔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將對公司產生的不利後果。通過多次溝通,被執行人糾正了認識偏差,從拒不還款轉為主動支付。

3月9日,立案僅15天,被執行人主動將執行款134萬餘元一次性打入法院專戶。至此,一起逾百萬元的工程合同糾紛終於劃上了句點。

用足查封手段

申請執行人王某某與賀某某買賣合同糾紛案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但被執行人賀某某並未按協議約定及時履行支付50餘萬元貨款的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賀某某對收到的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置之不理,在電話中也聲稱無錢償還。法官通過調查,瞭解到賀某某名下有一套房產,立即將該房產查封並啟動拍賣程序。賀某某遂主動電話聯繫法官,表示儘快將錢款籌措到位並轉賬至法院專戶,要求暫緩對其房屋拍賣。案件實現了從“要我還錢”到“我要還錢”的轉變。

肥西縣法院還及時與肥西縣不動產中心通過電話會商,對疫情防控期間需要到該中心辦理查封房產、土地手續的,建立專門微信工作群,群裡提交查封材料由專人辦理。截至3月25日,肥西法院已通過微信群辦理220項查詢、查封、解封、續封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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