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关于暂停医疗保险结算业务的通告


汉中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关于暂停医疗保险结算业务的通告


根据中省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工作要求,我市已经完成相关医保系统改造工作。为确保新旧政策平稳接续,新系统按期上线运行,保障参保群众正常医保待遇,经市医保局研究决定,于2020年1月1日0时至2020年1月6日8时切换升级改造医疗信息系统,此期间暂停医保结算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1月1日0时至2020年1月6日8时暂停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结算业务,包括个人住院业务、两定医药机构门诊刷卡业务、职工门诊慢性病结算及转外就医备案登记业务等;暂停新农合住院结算业务。

  二、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在2019年12月31日24时前出院的,在原新农合系统中结算;2020年1月1日0时以后出院的患者全部使用新的城乡居民医保系统结算。

  三、系统切换期间异地就医系统暂停服务,未在系统登记、结算的转外患者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四、新系统将在2020年1月6日8时起恢复正常运行,所有城乡居民参保待遇均执行新的医保政策。

  西乡县、佛坪县可暂按现行办法办理医保结算业务,各定医药机构要负责做好信息发布、解释说明等工作。

                               汉中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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