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银保监会:权益类保险资管产品投资于权益类资产比例不低于80%?

刘宽新


不知道这个政策是多久出的?这个政策的出发点就是:一、稳定股市(或者资本市场),减少市场的投机氛围,提倡理性投资、价值投资;二、目前股市非常可能在价值洼地,是一个非常好的投资机遇;三、想要真正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引导资本流向国民经济需要的产业和地方;四、为股市提供长期稳定的资本;五、降低间接融资比重,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六、降低金融业风险等等。


陈永良918


你说的这条消息我没看到,但是就你的问题分析下

权益类产品的意思是指股权类的,或者非债类的产品,或者可以理解为固收的产品,这些产品的共性是风险和收益都比较高,期限也较长,这种产品对于产业的推动有着非常的好的效果,但是缺点也是收益不确定,期限长等问题,而国家在大力发展新基建时期,需要的更多就是权益类投资,因为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

那么为什么说权益类资产占比的问题,不低于80%?

因为市面上有很多明股实债的产品,也就是产品设计的结构是权益类的,但实际发现就是一个短期的债,可能是企业债,可能是应收账款,这样的产品期限短,回款周期短,风险也更容易看到,当然这里指的是当有实物抵押的时候,或者说是真实标的的时候,但是缺点呢,一个就是收益没有什么上涨的空间,等于说想买权益产品的人根本就是买了个定期,再一个就是对于债券标的投资者无法了解到,因为他就不知道自己买的是个债

所以这这种规定,确实也是想保险资管不走以前券商的老路,能够把产品做得更合规一些,今年4月1日,中国就要完全打开金融市场了,外部经纪商也会慢慢进入抢占市场,所以我们要做的更加合理和完善才能不被抢去太多蛋糕,而现在保险资管作为体量最大也是现金流最充沛的一个金融机构,一定也是要从头部完善的


那顺哥


你好!

根据媒体3月25日的消息,为规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发展,统一保险资管产品监管标准,银保监会制定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配套政策,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应该说,这是目前规模2.76万亿元保险资管产品迎来的“定制版”管理新规。

保险资管产品,两个主要的投资去向,就是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

在过去的经验里,保险资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是政府主权类项目,包括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这也是保险的长期资金对接实体经济的重要工具。这一类债券投资大部分国家都是兑付人,所以极大程度保障了投资的安全,而有风险的权益类投资显然不足。

如果,银保监会的新规从2020年5月开始约束险资的权益类产品在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重不低于80%,我的理解是以下几点:

对于发行机构:产品的定位更加清晰,与传统保险产品进行有效区分。

保险资管产品属于私募型产品,有投资者准入门槛即合格投资者的准入条件。同时也说明无论什么金融机构发行的私募型资管产品,都隶属于大资管产品类别,接受统一的资管新规的约束。

资管新规里的关于打破刚性兑付,去通道,去资金池等一系列的监管要求,都在传递一个共同的信息:对于金融产品的发行端来说,未来发行产品应该更加谨慎。因为产品考验金融机构的是真正的资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过去那种部分或者全部由“国家兜底”刚性兑付的金融产品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对于投资人来说:购买产品要做好接受净值波动的准备,产品具有更高的风险,收益不可承诺。

投资人对于险资发行的资管产品的购买,过去是建立在其信用违约概率极低的认知上。

投资人只需要考虑信用风险,完全不考虑产品本身的市场风险。

未来如果产品完全市场化运作,且权益类产品的配置比例在80%以上,那么面对的就是市场风险了。投资人就要更加认真对金融保险公司的资管实力进行深度甄别。

从而未来资管梯队也会发生进一步的分化。拥有优秀的资管能力的险资会脱颖而出,同样,必然会有一部分资管能力较弱的险资会被市场检验出来。

未来资管行业里对于人才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

对于中远期的资本市场和投资人来说:这是引导长期资金参与资本市场的举措,也是同时利好一级、一级半和二级市场的举措。

中国鼓励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在市场资金供需两端却拥有过高的对接成本。

一方面,以前对险资的投资去向限制性过多,险资不能按照自身的计划进行项目投资。

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也缺少直接面向金融机构的融资途径,这样的情况下,也导致了我国优质著名的民营企业的股权很多落入了外资手里。

如果可以健全投融资的途径和机制,一方面,中国投资人可以充分享受中国企业发展的成果红利。另一方面,中国民营企业也不会因为资金短缺而陷入发展困境。

此外,这对于中国的股市也有长期利好的作用。

大规模的权益类险资可以进行风险性权益投资,既也符合这类资金的风险投资偏好,又可以参与到未来中国大概率的“长牛”资本市场。

我的总结:

1、这既是险资华丽转身的机会,也是对保险机构资管能力和风控能力的全面考验。

2、从投资者角度出发,就是要更加深入考察和甄别不同险资的资管水平和投资能力。

3、这是资管新规全面推动执行的信号,未来对于从事发行产品的同类金融单位来说,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个性化竞争通道打开,国家不再实行“大锅饭兜底制”。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欢迎点赞和关注,谢谢!


朵朵话财经


因为要“名副其实”。

权益类保险资管产品本来就是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会随着市场波动。

根据银保监会的规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5号)公布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章 产品发行、存续与终止 第十九条 保险资管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

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

非因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十五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所以,一方面这是让产品回归自身属性;另一方面,也便于监管部门监管。



怪兽看财经


这条规定是指:保险公司发行权益类资管产品,募集的资金将来投资的资产中,配置的股票、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比重不得低于80%。剩余20%可投资权益类资产,也可投资国债、央行票据、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银行存款等现金类资产。


王50207043


银保监会主要是从风险角度考虑的,要求你投资低风险产品的比率,保证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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