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審的是被告,還是法庭呢?


審判,審的是被告,還是法庭呢?

顧名思義,本書講述的就是一場審判,只不過這個審判比起一般意義上的審判更漫長、更荒誕,更無厘頭。

最後審判的結果是主人公約瑟夫•K在他31歲生日前夕的一個晚上被兩位派來執行任務的先生帶到採石場,一個用手掐住他的喉頭,另一個用刀刺入他的心臟,最後K“像一條狗一樣被處死了”。

K死了,屈辱卻長久留下來,

因為他連自己犯了什麼罪都不明白,他從沒見過法官在哪兒,他一直到最後也不知道沒走到的最高法院在哪兒。

他原本是一家銀行的高級職員,某一天早晨起床突然被逮捕,逮捕者卻未宣佈罪狀,雖然被捕,但K的行動自由並不受限制,他仍然可以像往常一樣生活。


在這個發佈逮捕的法庭中,不存在無辜和有罪的區別,區別的只是已經找上你和暫時還沒有找上你。

K回想不出自己犯過什麼過失,也不清楚有誰可能會控告他,於是他開始設法反抗法庭。為了力證清白,他四處奔走,遇到了許多人,律師、女傭、商人、畫師、神父……他向他們求助,然而他經歷了許多既怪異、不可思議,卻又似乎十分“合理”的事情。這些人表面上是在幫助K,然而並沒有提供任何實質性的幫助,反而總是誘導或逼迫他順從法庭的權威。

所以,一切都是徒勞的。

最終他恍然在法庭的行動後面還有一個更龐大的機構在活動著,這個機構腐朽愚蠢,草菅人命。它的存在只是為了誣告清白天事的人,對他們進行荒謬的審訊。

法律專業出身的卡夫卡,藉由K的經歷,描繪了西方現代國家機器的殘酷和腐朽,用各種看似怪誕的行為和語言,展示了普通人無處逃避的荒誕與恐懼,展示了一場無緣無故、無處可逃、無計可施的“審判”。

審判,審的是被告,還是法庭呢?亦或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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