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隔离不搁置 法院解难题

湖南法院网讯 “郭某英,你好,我是湖南平江法院执行局法官,你申请执行刘某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将履行款50000元交到了法院,刚刚我们通过案款系统已将钱汇入你的银行账户,你收到了吗?”

“收到了,刚刚我收到了银行的短信,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疫情期间我们湖北一直在隔离,我没办法外出工作,家里正需要用钱,可又去不了湖南,本以为要拖上一段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案了。”

家住湖北汉川市的郭某英在湖北武汉打工期间,结识了湖南平江人被执行人刘某文,后刘某文以借钱做生意为名向郭某英共计借款9万余元,偿还了2万余元后,刘某文玩起了“消失”,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无奈之下郭某英只好将刘某文起诉至平江法院,平江法院作出判决后,郭某英于2020年元月向平江法院申请了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恰逢春节和疫情期间,平江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虽多次与被执行人刘某文联系,但被执行人刘某文一直找借口拖延,致使案件一直未能执行到位。

疫情缓和后,针对本院辖区与湖北省交界,双方经济活动频繁,涉诉涉执案件较多的特点,为避免湖北籍企业和个人申请执行案件因疫情隔离而久拖不决,以实际行动支援湖北的抗疫斗争,平江法院执行局集中开展了涉湖北申请执行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自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共计执结涉湖北籍企业和个人申请执行案件6件,司法拘留3人,查封房产2套,执行到位标的共计200余万元。同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籍人员因隔离措施造成出行不便的特殊情况,平江法院畅通网络办理渠道,推出了电子送达、微信办理结案手续等一系列网上便民措施,尽快将执行到位的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在专项执行活动期间执结的案件,全部采取网络渠道办理结案手续,避免了申请执行人奔波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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