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餘歡水》已經大結局,
郭京飛飾演的餘歡水,
給了我們許多的歡笑和思考。
在劇裡,
餘歡水是個名副其實的慫包,
他習慣性地把所有的不公平全盤接收,
卻依舊不招任何人待見。
鄰居不待見他,
週末樓上違規裝修,
他好言相勸卻被轟了出來。
老婆不待見他,
就算他一大早起來做了一桌子早餐,
還是會因為沒買牛奶被罵,
連帶著連妻子孃家的親戚,
對他都是又輕視又嫌棄的態度。
兒子也不待見他,
小小年紀就對他實施冷暴力。
同事不待見他,
對他冷嘲熱諷、嗤之以鼻,
就連曾經的徒弟都敢肆無忌憚地嗆他,
上司也只會對他呼來喝去,
彷彿他生來就是受氣包。
中年男人、小人物、隱忍……
這些關鍵詞組成了他社畜般的生活,
也讓觀眾大呼“人間真實”。
因為現實生活中,
確實有很多人的生活狀態就是這樣的,
誰都不敢得罪,遇事只會一味隱忍避讓,
但往往在這樣的情況下,你越弱壞人便越多。
曾經也有人問過我:
“為什麼有些人總是會被欺負?”
不為什麼,只是你比較好欺負罷了。
在餘歡水眾多的“窩囊事”裡,
讓我印象最深的便是他向朋友“討債”。
五年前,他的好朋友呂蒙來問他借錢,
他把母親去世時留下的13萬都借給了他,
但一晃五年過去了,
呂蒙絲毫沒有要還錢的覺悟,
為了給妻子買車,
他只好向呂蒙開口要回那十幾萬。
一開始,呂蒙滿口答應了,
還說讓他選好點的車,
13萬要是不夠了自己會給補上,
但真當要付款時,呂蒙卻聯繫不上了,
後來還藉口說自己在非洲出差回不去了。
當謊言被戳破,
餘歡水卻只敢問他為什麼要騙自己,
反倒是呂蒙,氣焰囂張地說:
“我就是要騙你,就是要撒謊,
就是讓你日子不好過!
錢我會還,但是得看我心情。”
面對這樣的無賴,餘歡水一點辦法也沒有,
這債討得自己反倒像個欠債的。
也就是因為這件事,
他的妻子一氣之下就回了孃家,
而這時,遠在老家的爹又打來了電話催錢,
後來,他還被醫院誤診成“胰腺癌晚期”,
一時之間,似乎所有的倒黴事都找上了他。
但也就是這件事,徹底改變了他。
既然命不久矣,那就破罐子破摔,
呂蒙不肯還錢,他不再低聲下氣地詢問,
而是直接跑到對方的畫展上,大聲斥責。
通常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他,
第一次這樣把事鬧大,
於是呂蒙乖乖地把錢連本帶息地還給了他。
而他的同事,也因此對他多了一分忌憚,
鄰居因為看他一副不怕惹禍上身的架勢,
也不敢再輕易招惹他,
還有輕視他的妻子和親戚,
也因為他的一番話,
第一次在他面前收起了不屑的態度。
餘歡水的反轉生活,
讓我想起了曾經在知乎上看到的一個問答:
“做人為什麼要拒絕?”
其中有一個高贊回答是這麼說的:
“很多時候,‘翻臉’代表著你的底線,
它保護了你的自尊,
也代表了在人際交往之中,
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被尊重。”
這番話很真實,
因為在一些恬不知恥的人眼裡,
你的忍讓就成了軟弱。
適當的妥協,
代表了你知進退、懂分寸,
可一味地忍讓,
很容滋長對方的肆無忌憚。
這是三毛用親身經歷告訴我們的道理。
早年三毛在國外遊學時,
因為謹記著父母,
“出門在外,凡事要懂得忍讓”的囑咐,
剛住進宿舍時,
她不僅能把自己的內務處理得井井有條,
還經常主動幫舍友整理,
可時間一久,
她禮貌的舉動就成了理所應當。
其實剛開始時,三毛並不在意,
她認為這些都只是舉手之勞,
只是後來室友們越來越過分,
不僅把鋪床、打掃、打水這樣的事,
全都推給了她一個人做,
還把她的個人衣櫃當成了大家的,
每天都有不同的人來問她借衣服,
以致於她在《稻草人筆記中》寫道:
“他們都說吃虧就是便宜,
如今我真是貨真價實成了一個便宜的人了。”
原來只是想著忍一時風平浪靜,
卻沒料到等來的會是變本加厲。
忍無可忍的三毛終於爆發了,
她在遊學經歷裡寫道:
“我抱著必死的決心,
發洩著我平時忍在心裡的怒火。”
於是她拿起了掃把、花瓶,
一切可以“攻擊”的物品,
想和她們“決一死戰”。
自這件事以後,再也沒有人敢隨便麻煩她了,
那些被借走的衣服也盡數被還了回來,
甚至還有人會幫她打水、買飯。
這讓我想起了餘華的一句話:
“當我們兇狠地對待這個世界時,
這個世界突然變得溫文爾雅了。”
善良和忍讓都是對的,但它必須有一個度,
你可以不去扎人,但身上一定要有刺。
因此每個人都要有,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的禮節,
也要有“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氣魄。
有一個詞叫姑息養奸,
意思就是無原則的寬容,
只會助長壞人作惡,
這就是我們面對不公與欺凌時,
必須反抗的原因。
曾經有新聞報道過,
一位小夥子因為將摔倒的老人扶了起來,
反而遭到了老人的誹謗和訛詐。
但當警察調取了監控錄像還他清白之後,
他卻沒有像大多數人一樣選擇就此姑息,
而是堅持要起訴這位老人,
要求他登報道歉,
並且賠償一元錢給他。
雖然最後也並沒有真的將這件事登報,
但小夥子卻把登報的錢都拿來捐給了慈善機構。
有人問小夥子為什麼要這麼做,
小夥子只是說:
“類似的事情發生了很多次,
如果我再不站出來發聲,
那這種事情就會越來越多,
也會有越來越多的人無辜受害。”
去年因為抑鬱症去世的雪莉,
生前也曾因為無法忍受網絡暴力,
而選擇起訴用言語攻擊她的網友。
但後來得知,對方還是一位名牌在校生時,
她因為害怕自己的起訴,
會讓對方的人生留下一個汙點,
便選擇了撤訴。
其實不僅雪莉,娛樂圈很多明星,
都曾因為受到無故的誹謗而選擇起訴,
對他們而言,
打這樣一場官司,並不是為了錢,
也不是為了懲罰那一兩個黑粉,
而是為了給自己正名,
為了告訴所有人:我不是好惹的!
電影《黑名單》中的一句臺詞,
揭示了一句真理:
“為什麼別人敢在你身上做壞事,
是因為你讓人覺得在你身上做壞事,
可以不付出任何代價。”
其實在生活中,
很多人對自己不滿的事都選擇了容忍,
而不敢反抗的原因無非就是怕得罪人。
但那些選擇不容忍的人真的會沒朋友嗎?
答案卻不一定。
宋丹丹是娛樂圈出了名的直性子,
很多年前的她曾被問到:
“對於憤怒的情緒是怎麼控制的?”
她直接回答說:
“我不控制,
如果一個人真的傷害了你,
不管他多強你多弱,
你也一定要直接告訴他,
要把這件事情發洩出來,
而不是憋在心裡。”
秉持著這個原則,
宋丹丹向來心直口快,
但她的風評和人緣卻一直都很好。
這恰恰說明了被尊重的前提不是低聲下氣,
而是亮出自己的底線,
只有在善良之外長出獠牙,
忍讓有度,才能把善良給對人,
因為真正能夠維持一段關係的,
絕對不是一味地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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