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检察院从严从快批捕一起口罩诈骗案

突泉县检察院从严从快批捕一起口罩诈骗案

突泉县检察院从严从快批捕一起口罩诈骗案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有不法分子利用民众对于口罩的迫切需求,通过微信平台假称有口罩出售,牟取不义之财,实施诈骗。对此,突泉县检察院予以高度关注,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凸显了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和打击犯罪方面的力度!

4月21日,突泉县检察院对在疫情期间实施口罩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以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案情回顾:2020年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群众对新冠肺炎防护物资(口罩)的需求心理,谎称自己有口罩货源,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布售卖口罩的广告,被害人谢某等5人分别在李某处以3.8或4元的单价订购了口罩,并先后多次转账给李某共计51200余元。后李某为掩盖诈骗事实,先后给谢某等发送价值仅300余元的手套、床单、女包、毛衣等物品,再以物流发错货为借口欺瞒被骗群众。后又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返还货款。被害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3月21日,突泉县公安局将李某抓获归案。

该案发生后,我院第一时间派员介入,在案件移送我院审查逮捕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办案检察官要坚持把打击涉疫犯罪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办案部门根据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的办案规定,迅速开通涉疫案件办案“绿色通道”,加快审查案件材料,通过讯问在押犯罪嫌疑人,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认真把握法律界限,在受案1个工作日内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以涉嫌诈骗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示:目前,虽然疫情防控形势渐好,但佩戴口罩仍是防疫要求,请广大人民群众在购买口罩过程中,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标准的口罩,防止上当受骗。

供稿 / 第一检察部

核稿 / 郝艳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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