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懲戒權”,還老師“戒尺”,嚴師重新上線

國人的傳統觀念中,教師懲戒學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因為“黃荊棍下出好人”。直到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以後,受西方的影響,人們才開始對教育懲戒產生疑問。在賞識教育興起之後,教育懲戒更一度被認為是非人道、反教育、落後教育方式的代名詞。所以後來就給大家造成不能體罰或者懲罰學生這樣的認識偏差。

教育“懲戒權”,還老師“戒尺”,嚴師重新上線

再看目前教育現狀,大部分老師不敢管不能管,明哲保身,把這個問題是放在首位,其次才是教育教學。像2018年12月3日,一則“辛集市鹿城學校教師體罰學生”的視頻在網上傳播。視頻中顯示,一堂在操場上進行的體育課上,老師多次掌摑一名學生。河北省辛集市教育局立即進行調查,並於當天通報了調查結果。

通報稱,經調查,2018年11月25日下午,鹿城學校四年級體育老師賈某在上課期間發現學生周某某不遵守上課紀律,對該同學進行了體罰。經辛集市教育局局長辦公會研究,責成鹿城學校辭退賈某並解除聘任合同。也就是丟了工作,像這樣的事情鬧大了動不動就是丟工作。在法律規定不能懲罰學生的時間過後,當事老師應該知道懲戒體罰是不能的,可是這些年仍然出現了很多的懲戒學生時間,這又是為什麼呢?想起了去年一位副校長教育班裡的孩子的一句話“我就不當這校長了,還就不慣著你”,這是其實是教育孩子懂得尊重他人和維護自己的尊嚴。我們可以這樣想一下,如果規定家長不能懲戒孩子,結果會怎麼樣?

在過去中很多的新聞抓住負面新聞渲染了教師整個隊伍的形象差、素質差。而很多的感人事蹟卻沒有引起大家的注意,也就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以少部分素質低的教師以偏概全的否定了大部分教師。這都是不夠客觀和科學的。事實上負面新聞中的教師還是少數,確實是害群之馬。

教育“懲戒權”,還老師“戒尺”,嚴師重新上線

那麼現在國家保證孩子身心健康的基礎上,在賦予教師一定的懲戒權,相信孩子們的教育會越來越好的。也就是在2019年7月9日,《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的提出,將保障教師依法享有教育懲戒權,相關部門將確定懲戒細則。像打手心、罰站之類的具體懲戒能不能用?教師如何懲戒?教師還敢不敢懲戒?歡迎大家評論討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