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懲戒學生應該立法,有章可循

有人說對老師要敬畏,我對此不敢苟同。

首先,老師是傳道授業解惑的,學生應該尊敬老師,而不是敬畏,老師應愛護學生,學生尤其是孩子心智不健全,需要老師循循善誘。

另外有人拿自己小時候被老師打說事。那是因為在你小時候,你的家長不懂得保護你,縱容老師打你,是你的父母無能,不懂法,你有樣學樣,廢了。當今的學生欠缺以及要學會獨立思考,這樣才會有創新,不是書呆子。

對老師是否可以懲戒學生,應該立法立規矩,這樣老師,學生,家長,學校,教育部門都可以有章可循。若老師違法違規也會受到監督懲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