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临2020-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属的诉讼阶段:接受调解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6,824,251.13元及利息501,354.98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该案件双方接受法院调解,公司已按调解书达成的进程分期向华策支付应付未付合同款项,合同本金已在应付账款核算,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利息支付将对2020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案件的前期进展及披露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9-033)和2020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临2020-016)。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舟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梦舟”)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调解书》(2020)浙01民终287和573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黑狐》联投合同纠纷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策”)因与西安梦舟存在联投合同纠纷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9-033)。

(二)上诉情况

我公司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6民初12088号《民事判决书》后,不服一审判决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2020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临2020-016)。

(三)调解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调解书》(2020)浙01民终287号,具体情况如下: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西安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案合计支付款项190,701.35元,包括本金177,650,利息13,051.35元,西安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应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上述款项支付至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二、《苍狼》联投合同纠纷

我公司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6民初12094号《民事判决书》后,不服一审判决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2020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临2020-016)。

(三)调解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调解书》(2020)浙01民终573号,具体情况如下: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西安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案合计支付款项7,134,904.76元,包括本金6,646,601.13元,利息488,303.63元,上述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至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西安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前支付1,609,298.65元,于2020年7月15日前支付1,800,000元,于2020年10月15日前支付1,800,000元,于2021年1月15日前支付1,800,000元,于2021年4月15日前付清余款125,606.11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该案件双方接受法院调解,公司已按调解书达成的进程分期向华策支付应付未付合同款项,合同本金已在应付账款核算,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利息支付将对2020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四、备查资料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调解书》(2020)浙01民终287和573号。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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