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被你追上,賴被你戳穿!肇事者想哭:對方司機太不“配合”了

來源: 桂林晚報 2020-04-12 10:20:31 我來說說閱讀 次

酒駕撞車後,肇事司機佘某轉身想跑,但被對方司機“抓”了回來。交警來到現場,佘某又謊稱車不是自己開的,結果又被對方司機戳穿。佘某之所以這麼害怕,是因為他才因醉駕被吊銷駕照,目前還在取保候審。

第一回合:想跑但被追上

4月2日22時40分許,佘某聚會飲酒後,駕駛自家的小轎車沿西二環路回臨桂。途經321國道廟嶺路段時,與對向正常行駛的一輛轎車發生碰撞。佘某害怕交警到場發現其酒駕,轉身想跑,但很快被對方司機及車上另一名男子追上。

第二回合:抵賴但被戳穿

交警抵達現場後,要求佘某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佘某說車不是他開的,是他老表開的,但他老表跑了,電話也打不通。沒想到,對方司機再次沒有“配合”,司機告訴交警,下車後只看到佘某一個人。交警調取監控證實,事發時為佘某駕駛。

交警警告佘某要如實陳述,如果為了逃避處罰而做偽證,將以逃逸論處。

交警對雙方進行血酒濃度吹氣檢測,對方司機顯示為0,佘某顯示為47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

百般逃避,原來另有原因

4月7日,經交警口頭傳喚,佘某來到臨桂交警大隊,承認當晚酒後無證駕駛車輛肇事的事實。不僅如此。交警查明,在此次肇事前,佘某正處於取保候審期間,原因就是涉嫌醉酒駕駛。

1月6日22時許,佘某飲酒後駕駛自家的小轎車沿臨桂區金山路輔道往大圓盤方向行駛時,刮蹭停放在路邊的一輛小轎車引發交通事故。抽血檢驗結果顯示為156.55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事後,佘某被臨桂交警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調查,並在2月被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同時被採取了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目前,佘某已一次性賠償對方對方司機12000元。

另據介紹,在取保候審期間再次酒駕,將會按照規定收監,提請逮捕。出事故後為逃避處罰做偽證,會以逃逸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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