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市人民檢察院 依法組織人民監督員監督辦案活動

為切實貫徹落實《河北省檢察機關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實施辦法(試行)》要求,拓寬人民監督員參與檢察工作的渠道,4月24日,南宮市檢察院通過邢臺市檢察院邀請3名人民監督員,對一起擬決定不起訴的案件依法進行監督活動。邢臺市檢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卜寧昭、案件管理部副主任程延軍、人民監督員工作機構負責人郭立參加了監督活動。

南宮市人民檢察院 依法組織人民監督員監督辦案活動

南宮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雪彥參加了監督活動,並宣佈監督活動開始。監督活動在人民監督員工作機構負責人郭立主持下按照議程有序開展。承辦檢察官在會上就基本案情、辦案經過、檢察官聯席會、檢委會討論意見等內容進行了彙報。

南宮市人民檢察院 依法組織人民監督員監督辦案活動

3名人民監督員在聽取彙報後,分別就案件處理發表了意見和建議,並就檢察機關主動邀請人民監督員監督辦案工作的相關內容展開交流研討,人民監督員對檢察機關進一步密切與人民監督員的聯繫、促進人民監督員工作深入開展等提出了寶貴建議。為保障人民監督員行使監督權,檢察機關全部人員進行了迴避,人民監督員對案件進行了充分的討論後,3名人民監督員一致同意該案件作不起訴的決定。

南宮市人民檢察院 依法組織人民監督員監督辦案活動

監督活動結束後,與會人員共同參觀了我院案件管理中心大廳,市院案件管理部主任卜寧昭對我院新改建的現代化大廳給予高度評價,並對我院案件管理工作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南宮市人民檢察院 依法組織人民監督員監督辦案活動


南宮市人民檢察院 依法組織人民監督員監督辦案活動


南宮市人民檢察院 依法組織人民監督員監督辦案活動

今後的工作中,南宮市檢察院將逐步形成邀請人民監督員參與重要案件公開審查的常態化機制,積極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有效提升檢察機關的公信力,提高群眾對檢察機關的滿意度,推動檢察工作在新時代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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