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印發《關於完善外貿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

銀保監會網站26日消息,為進一步規範銀行業保險業外貿金融業務行為,引導銀行保險機構有效發揮金融服務穩外貿作用,近日,銀保監會聯合商務部、外匯局印發了《關於完善外貿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三部門印發《關於完善外貿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

銀保監會、商務部、外匯局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我國銀行保險機構外貿金融業務發展態勢總體良好,支持外貿發展的能力不斷得到提升。但也需注意,當前銀行業保險業外貿金融服務還存在機構間、地區間外貿金融服務水平參差不齊,部分業務風險較為突出,部分產品服務未能有效適應外貿企業日趨多樣化、個性化的金融需求、外貿金融整體滲透率不足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加以解決。

《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要求銀行保險機構進一步深化改革、優化結構、迴歸本源、專注主業,將服務外貿發展作為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著力點。銀行保險機構應繼續做好大宗商品、機電設備、勞動密集型產品、加工貿易等傳統優勢領域金融服務,持續加大對服務貿易、跨境電子商務、製造業轉型升級和梯度轉移、國際產能和裝備製造合作、國際營銷和售後服務體系建設、企業產業鏈全球佈局、外貿品牌建設、中歐班列發展和鐵路運單(提單)應用、通關便利化、市場採購貿易方式、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建設等新業態、新領域的服務力度,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

二是鼓勵銀行保險機構立足外貿發展趨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豐富產品服務類型,提升外貿金融服務質效。鼓勵銀行保險機構搭建並充分利用線上線下渠道深入瞭解小微外貿企業金融需求和生產經營信息,開發特色產品服務。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對接經營規範、信譽良好的外貿綜合服務平臺,藉助其增信功能和在企業生產、交易、通關、退稅等方面的信息優勢,為更多小微外貿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積極做好符合信貸條件的小微外貿企業續貸工作,確保不發生不合理的抽貸、斷貸。

三是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深化對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核意義的認識,通過多種方式、充分運用各類信息認真做好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核。包括深刻把握貿易背景審核實質、前移貿易背景審核關口、加強票據單證信息核對。

四是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加強全面風險管理,著力提升薄弱環節的風控能力,以有效的風險管理推動業務良性發展。應將風險管理有機融入貸前、貸中、貸後等各個環節,有針對性地加強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國別風險、合規風險管理。

五是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在戰略目標、體制機制、管理制度、資源配置、能力建設等方面加大對外貿金融業務的支持力度。

六是進一步提升監管服務水平,為銀行保險機構外貿金融服務營造良好的展業環境。監管部門應不斷完善管理,在有效管控風險的同時,支持銀行保險機構業務發展。

該負責人稱,將進一步加強外貿金融領域的調查研究,密切關注銀行保險機構外貿金融服務新動向、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做好監管服務,持續推動銀行業保險業提升外貿金融服務質效。

記者:歐陽劍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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