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师动众去“捉奸”,操作不当被判刑!

人人都希望获得白头偕老琴瑟和谐的婚姻,然后步入婚姻以后,还可能承担被出轨的风险,出轨带来严重伤害夫妻之间的的信任和感情。面对配偶出轨,不少人会想通过“捉奸”来收集证据或给对方一个“教训”,但需要注意的是,“捉奸”有风险,操作不当很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2013年6月份以来,罗某见其老婆杨某天天在网上聊Q,聊完Q以后又经常跑出去玩,经常不回家,问她怎么回事,她又不讲,他就偷偷跟着她出去了几次,每次都见她与龙某见面,然后两人去宾馆开房,到了第二天白天才回家。罗某想这两个人有不正当的性关系,遂决定寻找证据,当场把他们两个捉奸在床一次。2013年8月,罗某尾随妻子杨某及龙某至柳州市某宾馆,因无法得知二人的房间号,罗某便找了根木棍在宾馆对面马路守候。当日13时许,龙某下楼帮杨某买食物,刚走出宾馆没多远,便被罗某持木棍追打,龙某见状躲进附近的门面,罗某便打电话叫人过来。之后,罗某纠集他人将龙某从门面拉出来进行殴打,持刀将其砍伤,并强行将其押上车带至某开发区,威胁龙某联系父亲索要5万元。龙某父亲接到电话后报警。当日18时许,罗某被公安人员抓获,龙某随后被释放。经法医鉴定,龙某所受损伤评定为轻伤。

兴师动众去“捉奸”,操作不当被判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还有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罗某不能正确处理矛盾,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其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罗某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对被害人实施威胁,强行索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罗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兴师动众去“捉奸”,操作不当被判刑!

而下面案例中的刘某,虽然没有殴打敲诈“小三”,但也因操作不当,面临牢狱之灾。

刘某与周某是夫妻关系,刘某得知正在与自己闹离婚的丈夫周某与邱某同居在长沙市雨花区某宿舍,为了捉奸遂纠集李某、张某等人,带着事先准备好的撬棍和摄像机等工具,窜至邱某居住的某宿舍,未经邱某允许,持撬棍强行将房门撬坏,并打开房门,非法侵入住宅。法院认为刘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便刘某的动机是为了挽救婚姻,但因其方式不当,侵害了他人利益,触犯了刑法,仍不可免于处罚。

兴师动众去“捉奸”,操作不当被判刑!

得知配偶出轨,当事人往往会怒发冲冠、难以保持冷静,此时“捉奸”的行为,常常会伴有暴力、恐吓,此时收集的证据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证据而不被法院采纳。法之律剑建议,为取得对己方有力的证据,可以采用让配偶亲笔写下悔改书、保证书;对双方往来的书信、短信、聊天记录等做好保存,予以公证后提交法院;还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要求警方处理非法的两性关系,警方的笔录也是强有力的证据。总而言之,应当用合理手段妥善处理家庭矛盾,理性对待婚姻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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