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冬防”期城区三大电厂煤质监管工作已圆满完成

根据《兰州市2019-2020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2019-2020年“冬防”期间我局对城区三大电厂煤质监管要求,城区三大电厂动力煤煤质巡检工作于3月31日圆满完成。

一、周密安排部署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神,确保将各项“冬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高度重视“冬防”电厂煤质监管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城区三大电厂电煤供应和煤质监管相关问题,局主要领导随机带队督查三大电厂煤质监管工作情况。

二、健全工作措施

根据《兰州市2019-2020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结合“冬防”期城区三大电厂煤质监管工作实际,为有效落实城区三大电厂动力煤使用巡检监管措施,市工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冬防期城区三大电厂动力煤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通知》)以及《关于印发2019-2020年度冬防期间城区三大电厂动力煤执行标准的通知》,建立了煤质巡检工作组,明确了巡检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

三、开展监管培训

为切实增强巡检工作组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冬防”开始前组织全体巡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重点学习领会了《兰州市2019—2020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冬防期城区三大电厂动力煤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要求巡检工作人员按照全天巡查、发现问题、反馈上报、跟踪协调整改的工作流程开展三大电厂煤质巡检工作,巡检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确保将“冬防”期城区三大电厂煤质监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制度落实

按照《工作通知》要求,巡检工作组在“冬防”期间不定期对电煤使用煤质情况进行抽查,积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煤质管理措施,确保使用电煤煤质符合“冬防”期煤质标准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冬防”结束,我局对三大电厂开展煤质巡检,巡检入炉煤507值次,合格率为99.41%。其中西固电厂380值次,合格率为99.21%,范坪电厂72值次,合格率为100%,兰州热电厂55值次,合格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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