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顺利通过劳动用工年检

大通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19年劳动用工工作顺利通过了劳动用工监察部门的年检。

大通县法院根据《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劳动用工年检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于4月初开展2019年度劳动用工年检自查工作。大通县法院有各类聘用人员共57名,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现已实现聘用人员“五险”全购买,保险购买率达100%。其中,由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聘用的23名书记员,严格执行“五险一金”劳动保障制度,有效保障了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的稳定。

通过为期半个月的自查工作,经大通县劳动监察大队检查,大通法院2019年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定,劳动用工审查合格,并发放了劳动年度检查合格证。


大通法院顺利通过劳动用工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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