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子不怕辣!山寨辣醬抄襲知名品牌“辣妹子”被判賠償10萬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4月14日訊(全媒體記者 劉樹源)“辣妹子辣,辣妹子辣,辣妹子從來不怕辣!”在湖南家喻戶曉的“辣妹子”辣椒醬這次真的不怕辣!記者今日從長沙市天心區法院獲悉,辣妹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訴益陽市洪松食品有限公司、長沙市雨花區祥專調料商行不正當競爭一案已終審。洪松公司賠償原告辣妹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0萬元。

辣妹子不怕辣!山寨辣酱抄袭知名品牌“辣妹子”被判赔偿10万

據悉,“辣妹子”辣椒醬自1997年投入市場,銷售範圍廣,在湖南乃至全國都有一定的知名度,是很多家庭餐桌上必備的調料品,也是在外省工作學習的遊子的“鄉味”。記者瞭解到,本案原告使用在“辣妹子”牌辣椒醬商品上的裝潢系1997年初委託專業設計人員專門設計。十年如一日的紅白金配色包裝以及簡筆畫頭像,都是“辣妹子”辣椒醬的顯著特徵。

被告益陽洪松公司成立於2002年4月,經營範圍為蛋製品、蔬菜製品加工、銷售。2019年,辣妹子公司發現被告洪松公司生產的“洪松”牌辣椒醬,其包裝裝潢使用的圓柱狀鐵罐、鐵罐上的文字、色彩、圖案及各要素的排列組合,與“辣妹子”牌辣椒醬的包裝裝潢高度近似。兩者不同之處均屬於細微的、不引人注意的變化。經審理認定,益陽洪松公司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已構成對原告辣妹子食品公司的不正當競爭。

本案審理法官曹淑偉認為,包裝裝潢不同於商標,但包裝裝潢本身也承載了商品的信譽。擅自使用與別人商品裝潢近似的標識足以產生混淆,會誤導廣大消費者。即使被告“洪松”辣椒醬未侵犯原告的商標權,也構成不正當競爭,屬於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需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最終判決被告益陽洪松公司立即停止在“洪松”辣椒醬上使用與原告“辣妹子”辣椒醬相近似的裝潢;被告祥專調料商行立即停止銷售“洪松”牌辣椒醬;洪松食品公司賠償原告辣妹子食品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0萬元。

新聞多一點

“辣妹子”辣椒醬作為知名商品,有受行政、司法保護的記錄,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有一定影響的商品。2000年,王虎、龔建波因涉嫌銷售假冒辣妹子辣椒醬產品被沅江市公安局立案查處。2006年深圳市鮮寶食品有限公司長沙南天食品廠因在辣椒醬產品上擅自使用“辣妹子”商標等侵權行為被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處罰。2007年,辣妹子公司先後針對湖南、廣東等地的數起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訴訟維權,並受到司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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