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世锦国际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股东世锦国际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惠伦晶体”)于2019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股东世锦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锦国际”)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自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7月13日,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701,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055%,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3日,世锦国际累计减持2,3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224%,具体情况如下: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世锦国际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其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世锦国际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2、世锦国际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之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世锦国际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世锦国际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后续减持计划的实施时,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世锦国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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