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市場53項新規待出臺 創業板註冊制年內“動工”

2020年,證監會將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

證監會首次公佈了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時間目標——力爭2020年年內,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

而上述文件,包含了創業板IPO的發行上市程序及條件等具體內容。

4月17日,證監會公佈2020年立法計劃,計劃制定、修改的規章類立法項目合計53件,其中,列入“力爭年內出臺的重點項目”42件,列入“需要抓緊研究、擇機出臺的項目”11件。2020年一大波新規將紛至沓來。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證監會年內計劃制定並出臺新規4項,涉及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監高管理、機構內控管理等,還將出臺《欺詐發行上市股票責令回購實施辦法(試行)》。

為了規範市場主體各類行為,除了針對上市公司嚴格監管外,還著重從規則完善角度,規範市場主體行為,計劃出臺針對券商、PE、投資機構等多項具體業務的管理辦法。

另外,證監會還在研究制定《程序化交易管理辦法》。

創業板年內“有戲”

新《證券法》對新股發行註冊製做了全面規定,並取消了對核准制等相關內容。目前,註冊制向全市場推行的工作仍在進行中。不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市場各方對改革節奏的預期有所調整。

據證監會3月23日透露,創業板改革已經“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證監會涉及創業板改革的立法計劃,向市場透露了清晰的工作安排。

“做好創業板註冊制試點改革配套規則制定工作。”證監會稱,力爭年內出臺重點項目3件,包括,制定《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修改《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

全面銜接證券法

今年3月,修訂後的《證券法》生效實施,這也使得資本市場各項規章制度的完善更加緊迫。

結合《證券法》修訂,證監會已經發布《關於修改部分證券期貨規章的決定》,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13件規章進行了“打包”修改。

在與《證券法》銜接方面,今年證監會“力爭出臺的重點項目”內容豐富。

年內預計將制定新規4項,包括,《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內部控制管理辦法》、《欺詐發行上市股票責令回購實施辦法(試行)》。

而計劃年內修改的規章制度,則涉及證券發行、交易、等結算以及券商風控、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等方方面面。

具體包括:《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信息技術管理辦法》、《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

除上述年內計劃出臺規則之外,還有多項證監會“需要抓緊研究、擇機出臺的項目”。

包括,制定《程序化交易管理辦法》,修改《證券市場禁入規定》、《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管理辦法》、《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

13個“辦法”規範市場

根據計劃,證監會將專門制定文件,對投資諮詢業務、證券經紀業務、券商櫃檯業務、期貨子公司管理、私募股權託管業務予以監管。

即年內計劃制定5個“辦法”,包括:《證券基金投資諮詢業務管理辦法》《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證券公司櫃檯業務辦法(試行)》《期貨公司子公司管理辦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同時,還要修改8個“辦法”,包括《證券結算風險基金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及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除了上述今年大概率會出臺的文件外,“需要抓緊研究、擇機出臺的項目”還有6件。包括,制定《證券公司業務牌照管理辦法》《債券回購交易結算管理辦法》《私募投資基金銷售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修改《證券期貨市場統計管理辦法》《證券期貨業反洗錢工作實施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暫行辦法》。

配合推動上位法

立法計劃顯示,除了上述規章項目外,2020年證監會還將配合全國人大有關部門制定《期貨法》、修改《刑法》等。

另外,配合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等行政法規的制定、修改工作。以及配合有關司法機關,進行相關證券期貨領域司法解釋立法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依法行政,證監會年內也將出臺三份文件。包括制定《證券期貨市場監督管理措施實施辦法》、《證券期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修改《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另外,還在抓緊研究並將擇機出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凍結、查封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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