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扎实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以来,咸阳市紧紧围绕“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完善机制”三方面工作,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扎实整改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吃拿卡要等问题。目前,咸阳市农村低保规范化得到较大提升,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

健全工作机制,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在市民政局网站设立投诉举报专栏,并对县级政府网站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网址和电话逐一排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市县两级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市县镇三级联动快速响应,切实提高群众诉求回应效率。建立工作台账机制,市县民政部门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夯实专项治理责任。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协查协办、直查直办、重点案件督办机制,积极协调纪委监委,严肃查处农村低保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净化农村低保环境。同时,建立工作交流、快速响应、定期报告机制,确保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快速有效。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对“四支队伍”和基层干部累计培训120场次,1500余人,基层工作人员能全面掌握好,运用好、落实好兜底政策。印发25万余份民政兜底保障一览通、兜底脱贫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明白卡、宣传手册和二维码,通过“四支队伍”和帮扶干部入户宣传和村民政信息员走村入户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民政兜底政策。针对留守老人理解政策有困难的家庭,通过电话联系或家人回乡期间讲解政策,确保宣传无盲区。同时,利用宣传栏、大喇叭、微信等各种形式扩大兜底保障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夯实责任,将专项治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范围。市民政局成立专项治理督导组,制定了《咸阳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建立全市民政系统近亲属享受农村低保备案台账,对74人近亲属享受农村低保进行了备案,与全市民政系统9039人签订了近亲属不违规享受低保承诺书。要求各县市区对新申请的农村低保对象逐户核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由市局督导组全面核查。

全面开展社会救助标准建设。全市121个镇(街道)全面开展社会救助“五个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社会救助申请审批流程,并将申请救助需提供的资料实行一次性告知,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切实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S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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