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及知识测试

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及知识测试

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及知识测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全体检察人员记录和报告重大事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市院于4月23日上午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市院检务督察部李天欣主任对“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及相关细则进行了深入讲授和解读。市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讲座。张文博副检察长主持了本次会议。

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及知识测试

张文博副检察长在会议上强调,此次会议既是一次专题讲座,也是一次警示教育,全体干警要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精神,认真检视自己,进一步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好“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全体干警要以讲座中的案例为鉴,深入对照检查、发现自身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干警。他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入贯彻“三个规定”,认真落实高检院《实施办法》及细则,本着对检察事业负责的态度,增强记录报告主动性,认认真真做好这项工作。二是要加强学习,深刻理解其内涵。各部门要把中央“三个规定”和高检院《实施办法》及其细则原原本本、认认真真的进行再学习再领会,下力解决认识不高、领会不详、理解不透的问题。三是要压实责任,切实提高检察人员记录报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职尽责,带头进行填报,在自己做好填报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所属人员按照《实施办法》及细则的报送要求,按事报、及时报、如实报,使越来越多的检察人员由“要我填”变为“主动填”,使“逢问必录”的氛围逐步形成。

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及知识测试

市院检务督察部李天欣主任结合典型案例,从“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报表填报、逢问必录四个方面,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对填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为全体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专题教育课。

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及知识测试

会后,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知识测试,本次测试包括填空、单选、多选、判断、简答五种题型,涵盖了“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中的主要内容。

此次专题学习和测试活动使全院干警加深了对“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及其细则的理解与认识。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守好思想的“红线”和行为的“底线”,让“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入脑入心,使如实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成为一种工作习惯。

市院检务督察部供稿

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及知识测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