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心理罪》的他,今天有话说!

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图书馆文学类书籍的借阅统计排行上,《心理罪》系列小说总是位居前列,该书的作者——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律教研部刘鹏副教授也因为“

雷米”这一身份,在学生心里多了几分神秘感。在读书日来临之际,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微工作室邀请刘鹏老师为同学们朗读作品,分享创作感悟,解读《城市之光》的“心理罪”密码。

Q

《城市之光》作为“心理罪”系列小说的最后一部作品,与前作相比,这部作品在创作思路上有什么不同?

A

《城市之光》更多体现了我对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思考。在写作的过程中,伴随着知识和阅历的积累,我的视角也越放越大,从最初探究一个人的内心,到思考一类人、一个群体,再到着眼一个社会,故事中正与邪、光明与黑暗的较量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在《城市之光》这部小说中,读者已经能够看到方木从人对人、点对点的抗争,转变为与一个群体、一种社会现实的抗争,这其实是来自于我自身视角的转变。

Q

您认为什么是城市之光?

A

法律与秩序。也可以说是,人们对法律与秩序的信仰。

写了《心理罪》的他,今天有话说!

Q

《城市之光》探讨法律的视角是什么?

A

关于法律我们有一些传统观念,比如混淆法律问题和道德问题,比如法不责众等等。还有一种常见的,便是“大侠情节”。人们会期待城市中有位大侠式的人物,能够惩恶扬善、替天行道。所以《城市之光》是在挑战人们习惯性的伦理思维,这其实更有助于让大家一起思考法律的意义。

Q

《城市之光》传达了您对法律和秩序的哪些思考?

A

我希望在这部《城市之光》中能够向大家传达出对法律与秩序的向往。《城市之光》的一些故事情节乍一看会让人怀疑法律的尊严,但当你掩卷深思就会发现这部作品所表达的内涵是向法律致敬的。法律不是尽善尽美的,但如果没有了法律,天下就会大乱。以维护人们的权益作为出发点的良法,我们要先履行再完善,这是社会能否有序运转的前提。如果没有法律和秩序的约束,人的恶就没有了牢笼,这是难以想象的。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进来的地方。法律的不完美,正是我们加快脚步的方向。

写了《心理罪》的他,今天有话说!

Q

如何理解“犯罪小说”的人物塑造?

A

犯罪小说本身题材比较沉重,整体风格不可能写成阳光喜剧,主人公又不能有超能力,画风难免阴郁,所以让人物富有立体感很重要。写作时要设置有层次的人物背景,人物睿智勇敢,但也有自己的弱点,有光辉也有脆弱,当然要体现出主人公的成长变化,因为读者也在成长。

Q

“心理罪”系列小说中方木这个角色有您的自我投射吗?

A

从某个角度来说,书中的每个角色都是我,我懂得他们,才能写好他们。但最重要的,是投射了我对于警察职业的热爱。《心理罪》五本书一百多万字当中,我最喜欢的台词就是四个字——《暗河》中被停职的警察偶然发现被囚禁的小孩时说的“小海,救人。”其实救人就是贯穿在警察职业生涯中的一个关键词,这个词好像融进了职业的血液中。生活中人们遇到困难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拨打110报警,因为人们相信警察会来帮助你,而且他是一定会来救你的,这其实就是对警察这个职业最好的写照。普通人救助他人一次就会被奉为英雄,而警察的日常工作就是维护治安救助他人,将不平凡的举动视为平常,这才是警察的最可敬之处吧。

写了《心理罪》的他,今天有话说!

依次为电影《心理罪》《城市之光》和网络剧《心理罪》中的方木

Q

您希望学生从您的作品中读到什么?

A

上课和写作是我的两个表达渠道。我认为,写作是我作为教师影响学生的另一种方式。一次,我在图书馆看见有学生在看《心理罪》,我突然意识到我的作品不仅仅是被社会大众阅读,更会被我的学生读到,我想我必须在书中反映出一些正面的东西。我希望他们在课堂上听到我讲课的核心,和他课后看我写的小说所体会到的价值观是一致的。比如我认为,身为一个法律人就应该信仰法律;身为一名执法者,更应该将法律作为唯一的至高无上的信条,这在《城市之光》中也同样能感受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