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4月17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
《关于实施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要求,自2020年5月1日起,积极鼓励电动自行车驾乘人佩戴安全头盔,对未佩戴头盔的,交管部门将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南京交管部门在对近年来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后发现,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中,81.6%的骑乘人员死于颅脑受损,95%以上都未佩戴头盔,而正确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无一死亡。
看完这个数据,如果你还不理解
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到底有多重要
那请看三则案例
男子未带头盔骑车逆行
横穿马路被撞身亡!
3月10日上午7时许,泰州姜堰的一座大桥上,一辆白色电动自行车紧靠路边,从画面上方逆向行驶,在与几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擦肩而过后,从道路的最右侧驶向路中,惊魂的一幕就这样发生了,一辆轿车跟他撞了个正着。
事故发生的瞬间,碎片四处飞溅,骑车人被抛向空中后重重地摔在了地上。骑车男子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因伤势过重,仍不幸离世。
从监控画面中看到,当时男子并未佩戴头盔,如果男子当时佩戴了安全头盔,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随便佩戴头盔就能保安全?
NO!
头盔没系牢=安全没系牢
牢系头盔同样很重要!
头盔未系牢,撞击时弹飞
当事人颅脑损伤死亡
2019年4月19日7时许,袁某驾驶苏J号牌的小型轿车沿盐城开放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后关路交叉口,与房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房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房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于2019年4月29日死亡。
法医尸检报告显示,房某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从画面中可以看到,房某未将头盔系紧 ,被撞瞬间头盔已经飞出,落地时头盔也未能保护她的头部。
正确佩戴头盔关键时刻能“保命”?
YES!
男子被卷大货车轮下
头盔碎裂,人还活着!
3月8日,张家港交警南丰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南丰镇妙丰公路与长安路口发生了一起货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监控录像显示,事发时,货车司机王某沿长安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妙丰公路路口时,该路口红绿灯正由绿灯跳转为黄灯,本想趁黄灯通过路口的王某未刹车减速慢行,与此同时同方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途经该路口逐渐靠左行驶准备左转弯,没想到与王某驾驶的货车相撞,直接被摔倒在车身下,摔倒后头部被大货车车轮撞击。
所幸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徐某戴了头盔
分散了车轮撞击的力量
将徐某弹了出去避免了致命的一击
正是这个已被碾压破碎的头盔救了他一命
关键时刻安全头盔能保命
千万别因为怕麻烦或影响美观
而丢掉这个生命防护屏障
近日
全省各地交警部门
大力宣传倡导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
南京:首创“共享头盔”
4月9日上午,南京交警组织外卖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民警讲解骑行中的注意事项,强调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快道戴头盔。同时准备了“共享头盔”,外卖小哥现场进行二维码扫码领用。头盔归还后,将严格对头盔进行酒精消毒,以保证使用卫生。
苏州:买电动车送保险送头盔保安全
4月11日,苏州交警联合保险行业及电动自行车协会,以“交管部门监督,电动自行车协会主导,保险行业运作”的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模式,首期实行新售电动自行车赠送保险,电动自行车购买人在上牌同时,就可获得保险公司承保的第三者责任险。
南通:联合爱心企业开展公益捐赠
南通交警发布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并会同市保险协会及各家保险公司、公益爱心企业组织开展头盔免费赠送活动,倡导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
扬州:为电动自行车骑行立规矩
4月1日,扬州交警走上街头,以“戴头盔、守规矩、保安全”为主题,开展了电动车交通安全防范和《扬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集中宣传活动。全市共设立60多个交通安全宣传点,摆放宣传戗牌300余块,采取播放电动车安全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扬州交警发布了《电动车安全骑行扬州规矩》。
除此之外
对于快递、外卖等依赖电动自行车配送的企业、行业
骑手按照“六统一”管理规范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佩带安全头盔
鼓励保险公司、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企业
采取免费赠送等惠民方式发放安全头盔
记者 | 王德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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