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檢察院:跨省口罩詐騙,最終難逃法網



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檢察院:跨省口罩詐騙,最終難逃法網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口罩成了戰“疫”中的緊缺物資,一些不法分子便趁機把黑手伸向了防疫物資採購領域。4月14日,吉林市昌邑區檢察院快速起訴一起涉妨害疫情防控的詐騙案件,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案情回顧


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檢察院:跨省口罩詐騙,最終難逃法網

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檢察院:跨省口罩詐騙,最終難逃法網

1月27日,正是新冠肺炎疫情爆發,防疫物資緊張,一“罩”難求的時候,趙某某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購買口罩的信息,家住江蘇省射陽縣的微信好友盧某某刷到此信息後,在評論區謊稱自己有口罩,隨後趙某某便聯繫盧某某。盧某某虛構姓名“王某某”,謊稱家中有口罩廠和藥店,並將她在其朋友圈截取到的別人發的口罩照片發給趙某某,以一盒口罩18片售價8元的優惠價格取得趙某某信任。雙方談好價錢等事宜後,趙某某隨後將本人和另外三人找其代買口罩的錢,共2萬餘元,分數次轉賬給盧某某。當趙某某向盧某某催要快遞單號時,盧某某因沒有貨源而將趙某某微信拉黑,趙某某遂報案。

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檢察院:跨省口罩詐騙,最終難逃法網

公安機關經多方偵查,輾轉收集固定證據後,於3月28日前往江蘇省射陽縣將盧某某抓捕歸案,4月1日,院提前介入該案。雖然嫌疑人已經做了核酸檢測,但根據疫情防控不能鬆懈的要求,建議公安機關將嫌疑人隔離14天。

隔離期滿後,4月14日,該案被移送至昌邑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辦案檢察官第一時間審查鏈條中的微信聊天記錄、微信轉賬記錄等關鍵證據,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後,完成製作法律文書等審查起訴工作,確保案件保質保量地快速辦結。

該案於當日移送訴至昌邑區法院,當日開庭並宣判,判處被告盧某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5000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