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關於限期處理依法扣留機動車輛的公告
現有機動車177輛(其中,汽車3輛,三輪汽車1輛,摩托車173輛),因交通違法或交通事故被我大隊南詔中隊、大倉中隊、大隊事故組、牛街派出所交警中隊、永建派出所交警中隊、青華派出所交警中隊、五印派出所交警中隊依法查扣,扣留期限已經超過規定時限。請當事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持相關證件和車輛來歷憑證到巍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南詔中隊、大倉中隊、大隊事故組、牛街派出所交警中隊、永建派出所交警中隊、青華派出所交警中隊、五印派出所交警中隊接受處理。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07條之規定,上繳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扣留車輛詳見下表)
特此公告
巍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0年3月30日
原標題:巍山縣交警大隊關於限期處理依法扣留機動車輛的公告(內附涉案扣押物品登記表)
審核:字丹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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