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齐抓共管念好财政督查“紧箍咒”

为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扶贫资金投入与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南陵县不断健全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是定点随机结合。根据事先确定的督查内容,提前通知相关镇,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对镇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也可采取暗访形式,由镇级提供项目、资金明细表,不事先通知、不打招呼,直接深入项目现场或基层一线,通过走访询问、现场查看、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二是日常重点结合。各镇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不定期对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情况进行督查;县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围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重点任务,组织检查组,对相关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县级重点督查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

三是规范工作程序。督查工作中注意收集文字图片、访谈记录、身份核实等基础资料,结合实际选择督查方式,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辅助督查,确保督查工作程序规范、方式合理、结果有效。严格按规范程序处理群众来访来信、举报事项,切实做到合法合规,群众满意。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查中发现的制度性、普遍性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方面查找原因,认真研究、全面总结,进一步健全政策体系。对督查中发现的骗取套取、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限期整改;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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