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泸弥高速路段弥勒段测速设备及交通电子监控违法抓拍设备调整的公告
自滇中环线泸弥高速公路弥勒段测速设备及交通电子监控违法抓拍设备启用以来,道路行车秩序良好,交通事故下降比例明显,但是仍然发生多起因超速、违停、接听拨打手持电话等引发的交通事故。为更好的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支队设备规范使用要求,对滇中环线泸弥高速公路弥勒段测速设备及交通电子监控违法抓拍设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速设备
将滇中环线泸弥高速公路弥勒段区间测速K157+130至K164+650M,调整双向测速(弥勒至泸西方向及泸西至弥勒方向),区间长度7.52公里,该路段小车限速100km/h,大车限速80km/h。
二、违法抓拍(抽烟、不系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设备
1、滇中环线泸弥高速公路弥勒段K157+130M(泸西至弥勒方向);
2、滇中环线泸弥高速公路弥勒段K164+650M(泸西至弥勒方向);
3、滇中环线泸弥高速公路弥勒段K178+10M(弥勒至泸西方向)。
三、违法抓拍(违停、占用应急车道,逆向行驶、倒车等)设备
滇中环线泸弥高速公路弥勒段全程对违停、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逆向行驶、倒车等抓拍。
自2020年04月30日零时起,弥勒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将利用以上调整后设备对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依法予以处罚。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规范行车,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弥勒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2020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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