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遊戲企業遭歐美明星索賠千萬美元,網遊廣告侵權愈演愈烈

今年4月26日是第20個“世界知識產權日”。近年來,我國網絡遊戲產業發展迅速,由此引發網遊知識產權問題和糾紛也越來越受到各界關注。

由於侵權成本低、舉證取證難、維權週期長等“頑疾”仍在,網遊知識產權維護依然存在一定難度。此外,伴隨著網遊發行渠道的豐富,以及雲遊戲、遊戲直播等新生事物的出現,網遊知識產權保護也開始面臨一些新問題。有法律專家表示,雲遊戲的出現可能會對現有的授權許可模式、數據存儲、信息安全等領域造成影響,“雲服務的提供者應當就新興問題,審視其商業模式是否符合避風港原則的要求。”

現狀1:廣告素材套用

當年遊戲換皮盛行,現在遊戲廣告換皮氾濫

日前,在刷微信朋友圈時,一條打著“歐美熱門,終於上線!”的廣告一下子引起了《魔獸世界》遊戲玩家李三(化名)的注意。廣告上那熟悉的遊戲角色形象和裝備道具名稱,讓他以為鍾愛的《魔獸世界》出手遊了。在好奇心的驅使下,他點開了廣告界面,讓他大跌眼鏡的是頁面卻跳轉到一款名為《暗黑起源》遊戲,“仔細看了看,這遊戲跟《魔獸世界》八竿子打不著”,李三說。

中国游戏企业遭欧美明星索赔千万美元,网游广告侵权愈演愈烈

南都記者近日發現,類似情況也在抖音短視頻平臺中存在。隨著網易遊戲《夢幻西遊》標誌性的建鄴城背景音樂響起,《夢幻西遊》中“律法女媧”“劍俠客”等遊戲經典形象也隨之在視頻中出現。然而,在視頻頁面最後出現的卻是一款名為《歡樂西遊》的下載鏈接。

截至4月21日,該款遊戲在App Store平臺上僅有965個評分,而供應商“Henry Cavill”則為個人開發者。

南都記者查詢後發現,該款《歡樂西遊》是一款無版號遊戲。雖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見簡稱“騰訊”)旗下的遊戲《歡樂西遊》同名,但只有後者在新聞出版署官網有備案信息。值得一提的是,騰訊的《歡樂西遊》已於2019年10月30日正式停服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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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有遊戲公司甚至將套用遊戲素材的做法做到國外。上週,國內多家媒體報道稱,美國藝人賽琳娜·戈麥斯對手遊《Clothes Forever》背後的中國遊戲公司提起訴訟、索賠高達1000萬美元。賽琳娜稱這款遊戲未經允許使用了她的個人肖像。此外,有玩家在該遊戲中輕易分辨出不少歐美明星,比如蕾哈娜、泰勒·斯威夫特、卡戴珊等等。

國內知名遊戲廠商盛趣遊戲日前對南都記者表示,很多廣告投放商為了吸引玩家點擊頁面,就會偷換套用素材,用玩法類似的產品素材作為廣告。盛趣遊戲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旗下的“傳奇類”遊戲素材被侵權的情況最為嚴重,“我們遇到過不少廣告素材侵權的案例,主要涉及到美術、視頻作品,還有一些文字、廣告創意等”。

網易遊戲方面也表示,不少侵權遊戲通過盜用網易遊戲產品的相關美術素材,並使用“超越夢幻手遊”“夢幻原班人馬打造”等廣告語發佈虛假廣告的方式進行導量推廣。網易遊戲相關負責人說:“這些侵權遊戲多為無版號或套用版號的遊戲,未經相關部門審批,通過一個遊戲包使用多個遊戲名稱同時上架並進行推廣的方式進行運營”。

此外,網易遊戲還透露,網易近三年的年度遊戲知識產權維權量均在兩萬件以上,其中涉及廣告素材侵權的佔三分之一,“2019年至今,網易遊戲法務部發起的民事維權訴訟案件約170宗,訴訟標的總額近5億元,大部分案件仍在訴訟進程中”。

網易遊戲方面向南都記者表示,頭部廣告平臺、短視頻平臺、門戶網站、社交軟件中都有相關侵權內容,“包括‘頭條系’平臺、微信朋友圈、百度、UC等”。

盛趣遊戲方面表示,相比於遊戲侵權行為,遊戲廣告素材的侵權維權難度更大。

“首先是取證難,廣告投放現在幾乎能夠做到定向推送,不同用戶瀏覽打開同一個APP,看到的是不同的廣告”,盛趣遊戲相關負責人表示:“同時,現在廣告買量成本高企,很多廣告商為了提升點擊率,越發的急功近利,盜用素材來大幅減少廣告成本。此外,侵權成本低,大量廠商願意鋌而走險。”

定位侵權主體是維權難點之一。據網易遊戲介紹,侵權遊戲往往是以個人賬號上架運營的,不具有合法運營的資質,難以定位侵權主體。背後的侵權方會通過設立皮包公司、授權第三方運營等方式藏匿。“此外,還會將一款遊戲分成若干個不同遊戲名稱的遊戲包,發包給多個主體進行上架推廣運營,背後的侵權方不會以自身名義做出侵權行為”。

有業內人士向南都記者表示,有些平臺在做遊戲推廣時,會採用二次跳轉的方式隱藏鏈接,當網站頁面展開後,用戶在頁面上產生的首次點擊會跳轉到其他頁面,“這種做法也增加隱蔽性”。

此外,由於牽涉廣告平臺利益,讓維權難度愈加艱難。據網易遊戲方面介紹,聯繫平臺刪除侵權內容是最直接和便捷的維權方式,但由於侵權行為影響範圍廣、侵權數量多且容易復投、侵權主體容易藏匿和轉移等特徵,加之平臺因考慮自身經濟利益,通常只會處理被投訴鏈接,而不會下架侵權方的其他侵權廣告或禁止其重新上傳侵權內容,因此導致侵權廣告難以根治。

值得注意的是,繼今年2月底蘋果App Store公佈了“6月30日前需提供計劃在大陸地區的任何付費遊戲或可提供App內購買項目的遊戲批准文號”要求後,字節跳動旗下的“穿山甲聯盟”也要求投放或上架的遊戲,提供網絡遊戲出版物號(ISBN)核發單,“所有開發者要在3月6日之前提交相關材料”。

外界普遍認為,這將有效打擊“馬甲包”遊戲的泛濫,利好遊戲行業發展。盛趣遊戲方面認為,上述規定會讓遊戲廣告侵權得到很大程度的緩解,“版號制度其實已經從根源上遏制住部分不法廠商侵權遊戲的出現”。

不過,有遊戲廠商對此持謹慎態度。網易遊戲認為,這要取決於廣告平臺和應用商店是否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拒絕為無版號的遊戲提供服務。如果廣告平臺和遊戲渠道都嚴格對合作遊戲是否具有版號進行審核,那麼這類的侵權將會大大減少。

現狀2:遊戲外掛屢禁不止

外掛形成產業 立法相對滯後

自從網絡遊戲出現以來,外掛問題就一直存在。有些遊戲產品的命運甚至被氾濫的外掛所“左右”。

2017年,遊戲開發商“藍洞”(Bluehole)發佈了《絕地求生》(PUBG),遊戲推出後迅速風靡全球。2018年,《絕地求生》其平均在線人數曾長期保持在100萬以上,全年累計收入達到10.29億美元。

不過,由於遊戲中外掛氾濫,伴隨著《堡壘之夜》等競品出現,玩家數量驟減。根據第三方數據網站SteamCharts.com的數據顯示,2019年1月,《絕地求生》的平均在線人數已降至49.7萬,而到同年9月,其平均在線人數只剩下31.1萬。有玩家向南都記者表示,自己根本受不了“神仙打架”,但是又不想去主動買掛、開掛,所以只好“忍痛割愛”,放棄這款遊戲。

南都記者發現,目前外掛產業已成體系化發展,有完整上、下游產業鏈條,其中上游負責研發和製作,下游則為代理和銷售。目前,QQ群、網頁、微信搜一搜等引擎入口,以及各種遊戲內部大廳公開語音等地方都可以找到外掛銷售商的信息。這些信息一般導向的不是直接的聯繫方式,而是自家QQ群或客服的二維碼和號碼,最終的交易多是在QQ平臺進行洽談,並轉移到自動髮卡網站進行支付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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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記者日前在加入多個QQ群以後發現,外掛群都建立了比較嚴格而謹慎的交易方式。群內大多都採用全體禁言的方式,管理員輪班上線在群內重複“找我”等消息。對於新成員,管理員也會直接拉窗口私聊來推銷業務。每隔一段時間,群管理就會清理未購買外掛的群成員。一方面為新成員加入騰出位置,一方面也減少遭到舉報的風險。

在私聊中,群管理員會將一張價目表發給有意購買外掛的玩家。以手遊《和平精英》為例,來自某群的價目表上包含四個套餐,價格從68元到148元不等,包含透視、自動瞄準、除草等基本外掛功能。有的套餐甚至還包括穿牆、載具加速等功能。價目表上一般還包含有一定的售後信息,諸如“封號包退5000”等介紹。

當南都記者試圖對這些功能進行進一步諮詢時,群管理員只回復隻言片語,不會透露關於自身和外掛來源的任何信息。如果半小時內未完成交易,群管理就會將玩家踢出群,玩家便無法再同管理員取得任何聯繫。

“國內法律在遊戲外掛問題的治理上仍有一定的滯後性”。有律師向記者表示:“2003年國務院五部委聯合出臺了《關於開展對‘私服’‘外掛’專項治理的通知》,但是2003年的法規已經不能適應當前”。此外,在處理網絡遊戲相關的類似案件時,《刑法》依然處於主導地位,通常涉嫌種三種罪名,分別是侵犯著作權罪、非法經營罪、提供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

北京路盛律師事務所律師蔣南頔表示,目前涉及遊戲外掛的案件,民事糾紛中多適用《著作權法》中對技術保護措施、修改權的保護規定,或《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第二條誠實信用原則,即認為外掛會改變遊戲的運行方式,繼而影響經營者的商業模式,從而構成不正當競爭。刑事案件中則可能根據計算機系統相關犯罪或者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遊戲外掛案件中,經常會碰到取證難的問題,包括鎖定侵權目標、固定侵權證據、確定侵權規模、涉案金額等問題。

現狀3:遊戲直播糾紛不斷

爭議不斷的“類電原則”

遊戲直播作為網絡遊戲的衍生產業,自誕生以來,圍繞直播畫面是否為“類電作品”享有著作權、直播畫面歸屬權等爭議便不曾平息。

目前,我國在遊戲知識產權領域並未有專門法律條文,網絡遊戲維權最常用的條文來自《著作權保護法》和《反不當競爭法》。據法律人士稱,網絡遊戲目前並沒有直接作為產權保護的客體,在被認定為作品或者彙編作品後,對遊戲其中例如音樂、美術設計、公司標識、故事情節等元素進行保護。

上述現狀也直接影響到“遊戲直播畫面可視為作品,從而享有著作權”的認定。直到2019年年底,備受關注的網易訴YY《夢幻西遊》網絡遊戲直播侵權案迎來二審宣判,遊戲直播畫面是否為“類電作品”的爭議才消失。廣東省高院二審維持原判,認定網絡遊戲連續動態畫面被“類電作品”應獲得著作權法保護,YY方面被判賠償網易公司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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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遊戲直播延伸出來的“遊戲直播畫面權責歸屬”仍然存在爭議。在北京路盛律師事務所律師蔣南頔看來,與一審相比,二審指出基於網絡遊戲的直播畫面和網絡遊戲畫面應該分開評述,但整體而言二審判決並沒有對主播的貢獻進行充分研討,“基於網絡遊戲的遊戲直播畫面也可以構成作品,除了遊戲權利人,主播也有貢獻,按其貢獻程度及貢獻內容,構成創作的,也應當享有權利。”

專注於反壟斷與知識產權的專家孫速表示,從遊戲直播的價值創造來看,主播所佔的價值比例遠高於遊戲所佔的價值比例,“如果產權歸屬於遊戲廠商,將不利於發展激勵主播的市場機制,很可能會給遊戲直播產業的健康持續發展帶來嚴重損害”。

北京路盛律師事務所李妙竹律師向南都記者表示,遊戲直播行為是否產生新的權利,需要結合遊戲的特點、直播過程中網絡主播的個人創作貢獻等進行分析。“主播在直播他人或者自己遊戲的過程中,配以自己獨具特色的解說,對自己具有獨創性的對戰策略的分析講解,這個可以理解為對原有的作品加入了獨創性勞動,被直播的遊戲過程也可被認為相應構成了新的作品,產生了新的權利”。但李妙竹也表示,對被直播的遊戲過程的使用也不能侵犯遊戲權利人就遊戲本身享有的著作權。

有業內人士表示,矛盾的根本在於如何界定權利的邊界,現行《著作權保護法》於2010年修訂,距今快10年了,而日新月異不斷髮展的互聯網和經濟形勢正在不斷創造新的矛盾。

變化

廣東出臺文件 指引案件審判

4月12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關於網絡遊戲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的審判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對網絡遊戲糾紛案件的權益保護、侵權認定和賠償原則作出明確規定。《指引》是國內首個總結網絡遊戲領域知識產權審判經驗的地方性司法規範,在廣東全省法院範圍內適用。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有較大篇幅涉及行為保全。對此,廣東高院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網絡遊戲具有生命週期短、傳播速度快範圍廣、玩家黏著度高等特點,即便權利人經過訴訟贏得官司,卻可能早已喪失市場競爭優勢。訴訟禁令作為前置性權利保護措施,在便捷及時制止侵權行為、防止權利人損失擴大等方面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與此同時,《指引》也關注了網絡遊戲衍生產業的業態。《指引》明確指出,要依法保護從事網絡遊戲開發、運營、服務等活動主體的合法權益;從事網絡遊戲衍生產業經營活動的,應尊重他人知識產權和其他在先權益,誠信經營。同時,衍生產業經營者再創造的知識產權,依法予以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指出直播電子競技賽事活動所形成的遊戲直播畫面,符合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構成要件的,應予保護。其中,遊戲主播個人進行的,以自己或他人運行遊戲所形成的遊戲連續動態畫面為基礎,伴隨主播口頭解說及其他文字、聲音、圖像、動畫等元素的直播畫面,符合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構成要件的,應予保護。若直播畫面伴隨的主播口頭解說及其他元素僅系對相關遊戲過程的簡單描述、評論,不宜認定該直播畫面獨立於遊戲連續動態畫面構成新的作品。

此外,在遊戲用戶對遊戲畫面定性的影響上,《指引》還指出,若遊戲畫面系遊戲程序根據遊戲用戶操作指令、按既定規則調用遊戲開發商預先設置的遊戲元素自動生成,該用戶操作行為不屬於創作行為,不影響對遊戲畫面的定性判斷。若遊戲為遊戲用戶預留創作空間並提供創作工具,遊戲用戶在遊戲預設的視聽表達範圍以外創作了其他表達元素,相關創作成果符合作品構成要件,該遊戲用戶作為相關創作成果的作者享有相應著作權。

新挑戰

雲遊戲或帶來新的知識產權爭議

作為新生事物的雲遊戲也帶來新的挑戰。目前,雲遊戲被視為最快落地5G技術的應用場景之一,許多雲遊戲平臺如雨後春筍般湧現。與此同時,由於雲遊戲的相關特性,遊戲版權的相關糾紛也時有發生。

近日,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向廣州互聯網法院申請訴訟行為保全,請求裁定被申請人某雲公司立即刪除案涉雲平臺內《英雄聯盟》遊戲的全部內容和運行數據,並停止藉助《英雄聯盟》遊戲宣傳、推廣、介紹案涉雲平臺;被申請人某視公司立即停止案涉平臺APP的下載服務。

經過聽證,廣州互聯網法院於4月16日作出裁定:被申請人某雲公司立即刪除案涉雲平臺內《英雄聯盟》遊戲的全部內容,並停止藉助《英雄聯盟》遊戲宣傳、推廣、介紹案涉雲平臺。據介紹,該禁令是國內首例“雲遊戲”案禁令。

中国游戏企业遭欧美明星索赔千万美元,网游广告侵权愈演愈烈

路盛律師事務所律師杭天宇表示,雲遊戲是最近比較火的概念,各大廠商紛紛就此佈局,本案的出現有利於各方快速釐清權利義務,避免矇眼狂奔。我們注意到,騰訊也在開展其雲遊戲業務,因此本案不僅僅是知識產權問題,也是出於商業考慮。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杭州互聯網法院曾立案受理原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訴被告廣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某(中國)軟件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兩起案件,涉案作品有《英雄聯盟》《QQ飛車》《地下城與勇士》《穿越火線》《逆戰》等,立案標的額總計達到960萬元。

那是否說明雲遊戲平臺的所有遊戲都需要授權呢?杭天宇表示,一定程度上,可以這麼說。雲遊戲平臺在上線、提供遊戲之前,應當確認自己是否獲得遊戲權利人具體事項的許可。

杭天宇還表示,雲遊戲作為一個較為新興的概念,除了本案涉及的侵權問題,可能會對現有的授權許可模式、數據存儲、信息安全等領域造成影響,相關遊戲和雲遊戲平臺應當提前佈局,及時更新法律風險提示。“另外,雲服務的提供者,也應當就新興問題,審視其商業模式是否符合避風港原則的要求。”

南都互聯網娛樂產業研究課題組出品

統籌:石力

採寫:南都記者 陳培均 實習生 何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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