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庭审,检察官隔空公诉

近日,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盗窃案,通过天宇云审网络平台隔空出庭支持公诉。这是该院首次以在线庭审、隔空公诉的方式,开展疫情时期的公诉出庭工作。


云上庭审,检察官隔空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与审判人员、被告人、辩护人四方隔空对话,异地实时隔空庭审。审判长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核实被告人身份,向其宣告诉讼权利,重点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以及具结书签署的合法性。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远程视频当庭依法讯问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并当庭进行远程视频质证,最后发表公诉意见。


庭审过程画面清晰通话顺畅,程序规范,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序衔接,庭审各个环节顺利完成。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庭审,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疫情期间,根据当下防疫工作要求,为避免聚集性感染,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按照“防疫与办案并重”原则,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与多方协调,在疫情期间看守所不便提审的情况下,采取书面送达告知书等方式,书面听取嫌疑人意见,以零接触方式进行提审,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又确保了案件正常诉讼不梗阻,充分保证了疫情防控期间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云上庭审,检察官隔空公诉

来源丨鄂检在线


云上庭审,检察官隔空公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