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首例!平壩一司機酒駕 同車人一起受罰

近日,平壩區公安局交警大隊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在平黎線開展酒駕、毒駕專項行動。20點12分,指揮中心民警在網巡時,發現一輛號牌為閩地牌照的黑色小型普通客車行動軌跡可疑,隨即對路面設卡人員下達指令,對其進行攔截檢查。

貴州首例!平壩一司機酒駕 同車人一起受罰

民警:

我一看他想走想停,要想開快衝又有點猶豫,這個車子就超過來了,我就曉得絕對有問題。

貴州首例!平壩一司機酒駕 同車人一起受罰

民警現場讓駕駛員打開車窗出示相關證件時,車內飄來一股濃濃酒味。

經過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員的血液酒精含量為20.6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隨後,民警讓駕駛員和隨乘人員一同來到交警大隊接受調查。

貴州首例!平壩一司機酒駕 同車人一起受罰

據民警現場瞭解,當晚駕駛人劉某某和隨乘的三人一起吃飯,喝了點小酒,自以為沒什麼事,就沒把酒駕放在心上,誰知才剛出門就被查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交警對駕駛員劉某某開具了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半年的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同時,根據《貴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六條對隨乘人員明知駕駛人無證駕駛、飲酒駕駛不得乘坐之規定,對隨乘人員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處以警告,責令改正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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