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法官坎普
這事兒要從幾年前開始說起。
2011年12月13日,加拿大曾發生了一個刷新人類認知下限的性侵案
一個身無分文只能撿破爛為生的19歲女孩(名叫J.M)被一個名叫Wagar的男人誘姦,並報警。但男方聲稱性行為經雙方同意,或他誤認為是雙方同意的。
案件並不算奇特,真正讓世人震驚的是庭審過程
忙碌的取證後到了2014年,原告、被告以及兩名被告證人出席了庭審。而法庭證據顯示在Wagar的後背上有明顯被抓出的瘀傷,J.M的牛仔褲上也檢測出了Wagar的DNA。
看起來似乎一邊倒的庭審,卻因為一個叫坎普的主審法官而徹底被扭轉。
在法庭上,他問女孩J.M:
“你當時為什麼不把腿夾緊?”
為什麼不把腿夾緊……能想到J.M當時內心一定在咆哮:“要TM能夾那麼緊,先夾死你個王八蛋!”
不過這僅僅是J.M噩夢的開頭,接下來坎普法官針對她的一番質問,徹底讓人驚掉了下巴。
“為什麼你不把臀部坐進臉盆裡,這樣他不就無法進入了?”
“如果你不願意,為什麼你會允許性行為發生?”
“如果當時你害怕,為什麼不喊叫?”
這位庭審法官不斷將原告稱為“被告”,同時還質問J.M,為什麼當Wagar鎖門時沒去開門而是口頭說不要鎖門:
“在我們的法律裡,她不用說開門我要出去。她可以自己試著開門,可能她是希望讓Wagar陷入麻煩。”
最奇葩的是在庭審的最後,坎普還不忘對J.M補刀:
“痛苦和性愛有時是相輔相成的…那不一定是件壞事。”
並且他還對被告Wagar“勸誡”道:
“我希望你告訴你的男性好友們,他們還需要多加小心來保護自己。現今的加拿大法律規定,你和女性發生任何形式的性行為前都必須十分確定。
在坎普法官的輪番轟炸下,J.M徹底被嘴炮打懵,而一審判決也自然是:被告無罪釋放,因為雙方是“自願發生性關係”。
法官坎普當時直接沒有準許立案,整個起訴都沒有進入陪審團庭審階段。
這樣的言論和判罰自然在社會上引發了眾怒,指責法官讓人作嘔。最後加拿大司法委員介入,該案也在二審的時候推翻了一審判決,並在15年5月份重新逮捕了Wagar。
至於那個法官,從2015年開始就已經被要求公開道歉,接受相關法律的諮詢與培訓,並且暫停處理其他性侵案了。
就在最近,加拿大特地為坎普召開了一個針對法官的紀律聽證會,要知道這種聽證會在加拿大可不是常有的。而這個紀律聽證會或許會決定將坎普同志就此被踢出司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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