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黃陂區企業復工復產人員車輛通行的通告
為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總要求,方便轄區企業復工復產人員車輛在全市通行,特發此通告:
一、黃陂區內人員到區內企業復工的小車(七座以下,含七座,下同),憑單位復工證明或企業所在街道(管委會)證明即可通行,進出小區、村灣。
二、黃陂區內人員到區外企業復工的小車,憑單位復工證明加蓋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交通運輸與管控組(區客運中心辦證窗口,下同)印章即可通行;
三、黃陂區內企業小車,有前往武漢市中心城區需求的,由企業向街道(管委會)提出申請,到區交通運輸與管控組辦理中心城區通行證即可通行;
四、黃陂區內企業運送物資和產品的貨車,憑復工復產證明加蓋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交通運輸與管控組印章即可通行;
五、黃陂區內企業運送物資的貨車,有離漢需求的,可通過“湖北交警”中辦理電子通行證(司乘人員不超過2人)通行,小車不予辦理。友情提示:由於疫情期間車輛長時間停放,造成車輛故障的可能性增大,廣大復工復產企業駕駛員駕車前請仔細檢查車輛性能,遵守交規,杜絕酒駕!
黃陂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 2020年3月17日
關於規範蔡甸區企業復工復產人員車輛通行的公告
- 為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總要求,方便轄區企業復工復產人員車輛在全市通行,特發此公告:
1、蔡甸區內人員到區內企業復工的小車(七座以下,含七座),憑單位復工證明或企業所在街道(管委會)證明即可通行;
2、蔡甸區內人員到區外企業復工的小車(七座以下,含七座),憑單位復工證明加蓋企業所在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印章即可通行;
3、蔡甸區內企業車輛(七座以下,含七座),有前往武漢市中心城區需求的,由企業向街道(管委會)提出申請,到區交通大隊辦理中心城區通行證即可通行;
4、蔡甸區內企業運送生產物資的貨車,憑復工復產證明加蓋蔡甸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印章即可通行;
5、蔡甸區內企業運送生產物資的貨車,有離漢需求的,可通過蔡甸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交通保障組申請辦理電子通行證(司乘人員不超過2人)通行,小車(七座以下,含七座)不予辦理。
蔡甸交警友情提示:由於疫情期間車輛長時間停放,造成車輛故障的可能性增大,廣大復工復產企業駕駛員駕車前請仔細檢查車輛性能,遵守交規,杜絕酒駕!
蔡甸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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