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性侵養女”4年:女孩們,知法犯法的惡魔有多恐怖

好久不刷熱搜,今天無意點擊進去看到: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養女四年。該公司高管自從2016年起,開始性侵養女小芳(化名)。小芳稱,從14歲起被養父鮑某某長期控制在公寓裡,遭到多次性侵,直到2019年4月,在一次遭遇性侵併被毆打後,她才選擇報警。


高管“性侵養女”4年:女孩們,知法犯法的惡魔有多恐怖

每次看到“性侵”兩個字,同為女子的我真是恨不得把那個惡魔大卸八塊。而這次“性侵養女”的高管,名叫鮑毓明。此人不但是中興通訊的獨立董事,更是傑瑞股份及附屬公司的副總裁。

更讓人想不到的事,事情被曝光後,鮑毓明對於報道說的養女關係給予否認,他還對外表示,“事情並不是像她說的那樣,事情說起來話長,但我和她從來沒有以‘養父女’的關係相處。公安機關也查過,知道我是清白的。

這件事究竟作何發展,我們等待相關部門給予最後的答案。但目前收到消息後,鮑某明所在的兩家公司都相繼聲明要和其解除相關的勞動合同。對於這樣的事情,大家是喜聞樂見的。


高管“性侵養女”4年:女孩們,知法犯法的惡魔有多恐怖

這件事一經曝光,鮑毓明就被網友們扒了個底朝天,雖然在這個性侵事件上,他還在做垂死掙扎。但萬能的網友卻找出了這麼一個事件。

鮑毓明在其博客“律動空間”上,於2011年12月1日撰有《從“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護的差距》一文。他在文中寫到:“我國目前對幼女性侵害的打擊確實存在不足。在此,呼籲有關部門儘快採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舉措,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儘量避免給有特權的人物以可乘之機。”

看到這樣的文章,再聯想到他所做的一切,真是把“道貌岸然”、“知法犯法”玩到了極致。但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這次被曝光,就是他多年作虐的結果。


高管“性侵養女”4年:女孩們,知法犯法的惡魔有多恐怖

鮑毓明的所作所為性質很惡劣,但同時也讓我們對事件中的女孩,給予了很多同情之外,更多的是為何這麼多年的性侵,要4年後才選擇報警,而這其中的關鍵,女孩的母親又在哪裡?

對此,我要查看了相關的事件資料,得知:一開始女孩母親並不怎麼信任鮑毓明,但無奈經不住這個人懂得花言巧語,最終母親帶著女孩嫁了過去。

然而這個決定,讓女孩從此陷入噩夢。當然一開始確實過得比較平靜的生活,同時也不得不說,鮑毓明也是很用心的等待,他等到女孩滿14歲以後,才開始實施自己的性侵,因為未滿14歲被性侵,性質特別惡劣,會被判刑。


高管“性侵養女”4年:女孩們,知法犯法的惡魔有多恐怖

正是因為鮑毓明懂法知法,所以在事件曝光後,他才有這樣的說法:事情並不是像她說的那樣,事情說起來話長,但我和她從來沒有以‘養父女’的關係相處。公安機關也查過,知道我是清白的。

據養女小芳訴說,在鮑毓明第一次性侵她之後,就主動給她看很多“成人片”,都是和家庭父母子女相關的,從而小芳的三觀徹底往歪路上拉,為他自己的險惡用心鋪路,這應該是他得逞4年之久的原因之一。

從鮑毓明的種種行為,告訴我們一個道理:罪犯不可怕,最怕罪犯有文化。這樣的情況也給女孩和母親們提醒:做母親的一定要多關心自己的女兒,做女兒的一定要懂得什麼是是非對錯。要懂得如何保護自己,不給壞人機會傷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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