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饶河县院:以检察促整改,纵深推进“清四乱”

双鸭山检察在线 前天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河流恢复生命,让流域重现生机”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县“清四乱”专项活动成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近日,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对2019年下达检察建议河湖“四乱点”进行了“回头看”,并对新发现的“四乱点”进行深入的实地走访和调查。

【基层动态】饶河县院:以检察促整改,纵深推进“清四乱”

【基层动态】饶河县院:以检察促整改,纵深推进“清四乱”

【基层动态】饶河县院:以检察促整改,纵深推进“清四乱”

调查中我院对挠力河流域沿线仍然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进行深度调查,重点核实了河道堤坝外违法乱建问题,对“四乱”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存续时间以及历史顽疾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了解和跟踪督促,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走访过程中,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刘伟向“四乱点”违法行为人讲解了“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省总河湖长第一号令》的要求,并现场监督“四乱点”违法行为人签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拆除违建房屋和设施,尽快恢复生态原貌。

针对此次调查发现的问题,我院向县河长办公室提出整治建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原有河道范围内乱占、乱建、乱采、乱堆等违法行为要彻底整治,对违建管理房搬迁不彻底、设备未拆除的,要限期督促违法行为人搬迁和拆除,坚决取缔,对非法占用河道,尽快恢复河道原貌;对仍然非法占用河道进行生产的,要坚决进行查处,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保持河道畅通。

下一步,我院将发挥检察监督的刚性职责,紧紧围绕“公益”这一核心,持续推进“清四乱”问题整改,继续开展“清四乱”回头看工作,严格遵循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促进“清四乱”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坚持违法必究,有乱必清,对违法违规一律清零。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检察职责,密切协作配合,确保按照国家要求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