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别人5000块,我就能一口口吃掉他一套房,打官司也告不倒我!

3月15日晚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现金贷行业的乱象,点名数十个“714高炮”平台,称其“要钱要命”。

所谓“714高炮”,指借款周期在7天或14天,年利率畸高(通常超过100%甚至上千)、需要交纳砍头息及高额逾期费用的贷款平台。

在“714高炮”的预告环节,央视点到的平台包括任性贷、快易借、速贷宝、小肥羊、天天贷、机有米、闪到、钱太太、金蝉钱包、复兴宝、向钱贷、皮皮花、丁丁贷、易乐贷、蛋花花、轻松花、喵喵贷、零时口袋、宇宙白卡、信鸽钱包、金葫芦、幸运草、小米袋子、掌上应急、节气猫等。

其实“714高炮”也算是一种“套路贷”了——在正常的贷款过程中设置重重套路,一旦你从他们那里哪怕只借一块钱,就要被一种近乎合法的方式,榨干最后一滴血汗。

“套路贷,套路深,贷八百,还别墅”,绝对不是一句玩笑话。

文 | 李浩然 姜博文(瞭望智库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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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借五千,法院竟判决还款三百万!



最近,库叔听律师朋友讲了一件事,

真是惊讶又气愤。

事件的主人公叫袁江,

三十多岁,从事IT行业,

他从小家庭条件比较优越,

没有防人之心,

还比较胆小怕事……

有一次,袁江的银行信用卡有了几千元空缺,

好面子的他不想向亲戚朋友借,

于是寻求“外援”。

可该向谁借呢?

他想起了小广告写的

“身份证贷款,放款快、利息低、无抵押”,

于是,他联系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借给别人5000块,我就能一口口吃掉他一套房,打官司也告不倒我!

随后,业务员A与他约定了见面地点,

商议贷款事宜。

但到了约定地点后,

袁江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

他本来只想借5000元,

但业务员A居然表示,

欠条上必须写明借款金额1万

到期后只需还5000元与它的利息。

借给别人5000块,我就能一口口吃掉他一套房,打官司也告不倒我!

但袁江觉得,

白纸黑字的借条所标明的金额,

与实际借的不一样,

是不妥当的。

正当他对此表示怀疑时,

那家愿意“雪中送炭”的贷款公司,

突然变得凶神恶煞。

原来,业务员A还带来了其他的员工:

业务员B、C、D。

他们声称,借条这样写是行规,

而且如果袁江约他们来又不借钱,

就是在戏耍他们,会挨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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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真缺钱,

另一方面也是被这个阵势吓到了,

袁江只好签了借条。

放贷公司给他的账户转账1万元,

然后他取出来5000元现金

交给业务员A。

过了一段时间,

还款期限到了,

袁江正要归还5000元借款时,

放贷公司却突然变卦,

要求他按照欠条所写的那样,

归还1万元。

袁江一时间拿不出那么多钱,

先前的业务员表示,

可以通过找新放贷者为其“平账”,

也就是说,

新的放贷者会给袁江写债务更大的新欠条,

之前的债务也被包含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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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业务员B找来了业务员C,

C表示愿意向袁江借款1万元,

十天后需还款3万元。

当天袁江的银行卡内汇入3万元,

袁江在B和C的陪同下取现,

1万元被B拿走,

2万元被C拿走。

这一次袁江分文未得,

“债务”却变成了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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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经过十多次所谓的“平账”,

袁江的欠款越滚越多,

他拿到的真实“借款”仅十余万

但借条上的借款,

竟由最早口头约定的5000元变为2000多万!

他本人因为无法偿还巨额的“借款”,

经常被放贷公司的员工限制自由,

辱骂、殴打也不少见。

放贷公司甚至拿到了他的房产证与户口本,

做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

打算卖房子来抵消其债务。

某公证处还为放贷公司与袁江

出具了债权文书公证书。

而这一切,

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法院责令袁江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还款300万元。

袁江名下的一套房子,

也被法院司法拍卖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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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八百,还别墅”

绝不只是说说而已。

后来,袁江及其父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

当地公安局决定

对袁江被诈骗一案予以立案侦查。

随着立案以及多项虚假公证的撤销,

事情渐渐有了转机。

但那噩梦般的经历,

却让人想想都觉得可怕。

2

全国各地都有人被“套路贷”成功“绑架”



从开始借钱到最后还不上,

袁江总在被人“套路”,

套路者甚至还能打赢官司。

具体而言,

就是犯罪分子以民间借贷为幌子,

通过“虚假合同”、

“伪造银行流水”、

“威逼胁迫”、

“虚假诉讼”等“套路”,

虚增贷款人债务,

侵占受害者财产。

为了达到目的,

“套路贷”者的手法也是多种多样。

库叔再举个例子,

有一位受害者叫老庞,

他向放贷公司借款后,

经历多次利滚利,

还不上了。

这时,

放贷公司非常大方地站出来说,

你看,你借我们的钱越来越多了,

我们也不敢借给你了。

你去银行贷款吧,

贷来后还了我们这里的债,

一了百了,

利息我给你少算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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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老庞已经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了,

他自己收入不高,

向银行借这么多钱不太可能。

这时候,放贷公司又跳出来“特别义气”地说,

我知道你担心贷不到,不要紧,

我们给你包装!

包装完就可以去申请贷款了。

怎么个包装法呢?

放贷公司说,

我们把你包装成一个生意人,

往你银行卡里打60万,

然后你取出来还给我们。

你再拿着银行流水去贷款,

有流水证明你有还款能力,

这样就能贷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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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好转账的那一天,

老庞一人只身前往,

刚坐进放贷公司的车里,

业务员就拿出打印好的借条,

说我们这60万也是凑来的,

为了以防万一,你得签个字,

一会你把钱还给我们,

我们就把借条撕了。

老庞同意,于是签字。

放贷公司的业务员开车到银行,

派了个手下陪老庞进银行,

取出来60万现金装袋子里。

上车后老庞把钱还给业务员,

业务员拿出借条,

没有给老庞看清楚就撕烂扔出窗外,

车子继续开了一段路,

才放老庞下车。

直到一个月后,

老庞收到法院的传票,

看到60万的借条好好地放在案卷里,

才明白过来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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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受害者比比皆是。

有的只是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

借款仅仅3万元,

短短一年就变成800万元;

有的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

同样借款3万元,

实际到手只有6000元……


难道警察不管吗?

老金声称,这种情况连警方也不能干涉,

因为这是民间借贷纠纷。

于是,他们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囚禁、辱骂、殴打受害者也是常有的事,

还有在受害者家门口泼油漆,

或者骚扰受害者家人,

让家人花钱来换取欠款人的人身自由,

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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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小文就深受催账者之害。

她中了“套路贷”,

欠下高额欠款无法偿还,

催账部门转而骚扰她的家人。

他们常常打电话给小文的家人,

甚至PS小文的裸照,

发送给其家人和朋友。

因无法忍受催账者恶毒的辱骂,

小文本人也不堪其扰,

后悔自责之下从二楼跳下,

摔断了腰椎与左腿。

如果受害者企图走法律途径逃掉债务,

“老金们”也丝毫不畏惧。

他们既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

又有让人告不倒的“铁证”

——欠条、合同、银行流水。

欠条、合同写着虚高的欠款,

银行流水又能证明

这笔虚高的钱的确打到了受害者账户。

上了法庭,连法官也只能选择相信证据,

恶棍同良民打官司,恶棍反倒胜诉。

这也被称为“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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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库友不要不相信,

库叔搜集资料发现,

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

央视《今日说法》栏目就曾对

败诉的“套路贷”受害者老田进行过报道。

上海的七旬老人老田,

2016年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2万元。

这家公司与他签订了虚高的借款合同,

合同所标明的金额为10万元。

当然,他们也用类似“行规”的说辞骗了老田。

10万元的汇款打到了老田的账户上,

放贷公司取走8万,

2万如约留给老田。

没过多久,放贷公司以对双方负责为由,

突然要求老田做50万元贷款合同的公证,

还要以老田的房子做抵押,

不做就要立即还款。

由于对自己不利的合同还在放贷公司手中,

老田也只好照办,

还按照放贷公司的要求,

去银行做了假流水,

放贷公司向老田转账50万元,

老田提取后再交给公司。

回家后,老田发现,

一个名叫李金文的人声称,

老田已经按照10万元4年的价格,

把房子出租给了他。

老田自然不会承认这莫须有的租约,

于是和李金文闹到了法庭,

谁料李金文居然当庭出示了租房合同与租金收条,

经鉴定,收条和合同签字与老田笔迹一致。

老田一审败诉,被赶出了房子。

原来,李金文也是放贷公司的成员,

而那莫须有的租约和收条,

也是在老田签订50万贷款合同时,

被悄悄混进去的,

因此那上面才会有货真价实的老田签名,

而这还只是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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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贷公司还以虚高的贷款合同

与银行流水为证据,

交由法庭裁决,

向老田讨要两次合计六十余万的欠款。

申请很快通过,

法庭查封了老田的房子。

一旦老田败诉,

他的房子就会被法院公开拍卖。

所幸后来警方破获了这个套路贷团伙,

老田才不必背负无法偿还的债务。

否则,根据现有证据,

老田的房子将不可避免地遭到拍卖。

6

面对“套路贷”,真的毫无办法吗?



当然,老金最终“栽了跟头”。

他因非法拘禁一名不愿还款的受害者长达20小时,

而被警方逮捕。

即使这样,

他依然相信“套路贷”处于监管死角。

“只要我们不搞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这些事,

国家的法律对于我们还真是无可奈何,

毕竟法律讲究证据,

我们拥有了完美的证据链,

你们能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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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上这既流氓又专业的套路贷团伙,

我们就真的毫无办法吗?

当然不是了!

今年年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了一系列针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套路贷”也被纳入其中。

根据最高法的意见,

“套路贷”这种行为已经可以以

“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虚假诉讼”

等罪名加以起诉,

那些被“套路”出来的虚高债务,

亦会被计入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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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警方已纷纷宣布,

“套路贷”是有组织的犯罪,

属于公安部门“打黑除恶”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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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时不时就有“套路贷”窝点被捣毁的新闻,

比如,

2018年5月在浙江杭州,

公安机关抓获了涉黑“套路贷”团伙300人;

在山西运城,

警方一次行动就打掉26个“套路贷”集团,

分别涉及“网贷”、“车贷”、“信用贷”等;

在江苏的南京、无锡等地,

大量套路贷团伙也相继落网,

部分团伙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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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早在2017年7月,

中国首例“套路贷”诈骗案件,

就已于上海正式宣判。

“套路贷”团伙因诈骗罪入刑,

主犯被判13年有期徒刑。

库叔先前提到的袁江,

也因为公安机关的介入,

得以撤销多项在放贷公司胁迫下做出的虚假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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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我们还是应该有意识地保护

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在需要借款的时候,

向正规的银行与金融机构贷款更为安全。

即便涉及民间借贷,

也要如实在欠条与合同上填写欠款金额,

避免出现虚假合同的情况。

除此之外,

不能听信放贷者所说的

“利息计算在贷款内”的口头约定,

而是要另行计算利息。

还款后,也应当要求放贷方写下收条。

如果已经中了“套路贷”的套路,

借款人一定要积极维权。

最优选择就是报警,

一旦公安立案调查,

事情就绝不会像是老金所说的那样,

只是民间借贷纠纷了。

更多的细节与证据就会被公安纳入考量,

放贷公司的一家之言也就不再具有决定性作用。

哪怕法院已经宣判,

公安介入后,也可以申请重审。

总而言之,

被“套路贷”套路的借款人,

绝不只是等待挨宰的肉鸡,

“套路贷”的套路,

也绝不是不能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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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些案例我们也发现,

大部分被套路的人,

或因为正规金融机构放贷慢、

资金周转不及而选择“套路贷”;

或因为赌博欠款又失去了银行借贷资质,

从而选择“套路贷”;

或仅仅想要更换最新的手机与高质量的化妆品

从而选择“套路贷”……

这都是很明显的因小失大。

希望这一个个“惊悚”的案例能让大家警觉,

不再向“套路贷”者伸出借款之手,

加上国家对包括“套路贷”在内的黑恶势力

打击力度的逐步加大,

相信“套路贷”最终会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那时,“老金们”就真的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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