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印發《考核辦法》

近日,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榆林市2020年全市“三農”工作考核辦法》。

該辦法圍繞《2020年“三農”工作要點》提出的各項工作具體目標任務,根據市直有關部門工作職能進行分解量化,制定了2020年度市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三農”工作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對象共涉及37個市直部門和12個縣市區,設定考核指標174項,包括市直部門指標120項、縣市區指標54項。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採取隨機抽查、工作督查、專項檢查等形式進行,具體工作由市委農辦組織實施。

考核結果經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納入全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予以運用。考核辦法明確提出,對在年終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等次的縣市區和市直部門進行通報表彰,並在下年度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關項目、資金安排上給予傾斜;對在完成工作任務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被評為一般、較差等次的縣市區和市直部門,在全市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並按有關規定,對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理。

通訊員楊子波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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