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意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怎么办?

生活,难免不尽如人意,有的人先天性的在智力或精神上存在缺陷,有的因为疾病或意外事故而突然丧失全部或部分行为能力。他们难以独自处理涉及自身利益又必须由本人实施的各种行为,如房屋买卖、领取社保等。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特别程序对已经达到法定年龄标准,但智力不健全、精神不正常的人的实际民事行为能力进行法律评定并作出宣告。

2019年,永修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两起申请宣告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对一名发生意外事故而智能受损,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公民宣告了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可以独立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产生如期的民事法律后果。因而,公民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直接关系到公民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具有法律意义。

什么是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法院根据被申请人的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并宣告因精神病人或其他疾病而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谁有权启动认定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的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其中,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与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关系;被申请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应向哪个法院申请认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该类案件应由被申请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宣告后是否可以恢复?

公民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根据该公民当时的精神状况依法作出的。随着该公民精神状况得到恢复、改善,该公民的行为能力也将恢复,因此,当认定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消失、事实不复存在时,法院应根据该公民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的申请,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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