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特斯拉汽車到手不到3個月降價20多萬 車主急眼怒稱“欺詐”

運營商財經網 秦佰鈴/文

近日,運營商財經網獨家獲悉一則法院裁判文書,特斯拉車主剛簽訂完購車合同不到3個月,一樣的車價錢就降了20多萬,車主氣壞了,起訴稱其“價格欺詐”,要求賠差價。

獨家:特斯拉汽車到手不到3個月降價20多萬 車主急眼怒稱“欺詐”

車主怒訴剛簽訂購車合同就降價

法律文書顯示,車主王某2018年12月19日與特斯拉公司簽訂《tesla汽車訂購協議》,購買一輛特斯拉牌汽車。合同簽署後,王某支付了全部購車款。但在隨後不久,王某發現其購買的車輛降價。

王某認為,特斯拉公司在簽訂《tesla汽車訂購協議》時,利用自己作為商家的優勢地位,存在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特斯拉公司作為大型汽車生產商和銷售商,有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審批流程,車輛降價並非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內部流程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及公平交易權,涉嫌價格欺詐。

同時指出,特斯拉公司並沒有提交證據證明其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發生急劇變化導致降價,在簽訂的合同中也規避了特斯拉公司自身的違約責任,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及公平交易權。

綜上,王某要求特斯拉公司退還購車款209400元(以2019年3月28日特斯拉公司調整後的價格為依據,退還多收取的209400元購車款。

特斯拉公司強調非主觀故意 不是“價格欺詐”

特斯拉公司辯稱,雙方簽訂的《汽車訂購協議》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已明確約定車輛購買價格,並沒有關於任何情形下主張“退還購車款”的約定。同時,涉案每一車輛均根據自身需求選擇個性化配置方案,王某對涉案車輛的價格及構成均已明確知悉。

在雙方買賣合同履行完畢之後,特斯拉公司作為銷售者如果根據市場情況等各方面因素對車輛銷售價格進行調整,系銷售者基於自主經營權進行的正常商業行為。王某並未證明在訂立合同時車輛價格與車輛價值存在明顯不合理的差距而導致雙方權利義務失衡,尤其涉案車輛每部分配置均為統一明碼標價,因此不承認“價格欺詐”。

在答辯中特斯拉表示,2019年3月,特斯拉美國總部決定在全球範圍內對銷售的各車型進行不同程度的降價,原因在於特斯拉計劃關閉所有線下門店、降低成本,並將降低成本產生的利益讓客戶最終實際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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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合同限制車主3個月損失20萬

在審理中,法院查明王某與特斯拉公司簽訂《汽車訂購協議》中約定,在消費者支付第一筆付款之日起三天內,可以修改、取消或確認的車輛配置方案。一旦第一筆付款支付完後不可退還(只要法律沒有另行禁止),因為車輛是定製的,在開始生產前就已經有成本產生。

同時合約規定一旦汽車被接收,將視為完成對汽車的驗收。關於政府政策、優惠、福利等:國家或車輛登記地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有可能發生變化,因此,不能保證您一定能按照任何相關規定享有權利,享受各種優惠、福利,也不能保證您對車輛的登記,所有權或使用不會受到任何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的限制或禁止。

上述協議簽訂後,王某向特斯拉公司交納了購車款100.34萬元。2018年12月27日,特斯拉公司交付涉案車輛。庭審中,王艦正主張涉案車輛基礎價格在2019年3月份降低為79.40萬元,故要求返還實付款差價款。

最終,法院判決王某與特斯拉公司簽訂的《汽車訂購協議》依法成立,系雙方當事人一致意思表示,沒有證據證明特斯拉公司虛構交易市場價格,同時合同價款已支付完畢,對王某要求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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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中國區總經理王昊重視嗎?

事實上,在2019年特斯拉因頻繁降價引發諸多老用戶維權,曾被曝出7次反覆調價,造成車主一天損失4萬。

獨家:特斯拉汽車到手不到3個月降價20多萬 車主急眼怒稱“欺詐”

目前負責中國區銷售工作的正是特斯拉中國區總經理王昊,此前曾擔任特斯拉中國公司銷售總監,在特斯拉中國公司也至少有3年的工作經驗,一直負責市場銷售工作。

據瞭解,此前小鵬汽車新品降價發生老車主維權事件時,王昊曾公開表示“不做評價,小鵬在短期內上線了一個新產品,但特斯拉的降價並不是針對新產品,而是持續的產品”,中間內涵也耐人尋味。對於降價引發的風波,想必王昊也該知情,此次事件不知其是否重視,不過造成這樣的影響估計其壓力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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