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馬路邊上停放很多殭屍車,這些車輛停放的地方較為偏僻,都是不影響交通的小路,從車型上看都屬於低端車輛,並不是好車,車期車輛停放的位置不變,四個輪胎已經發扁,輪轂已經接觸到了地面,我問了上班的同事,有人說這些都屬於報廢車輛,沒人要了報廢還得自己花錢,索性就直接不管了。
也有人說是人要麼進去了或者出去了,即使進局子裡面,也應該會有家屬來交接自己的財產,也許有可能是自己不說,家人也不知道停在那裡了,把停放的車輛給遺忘了,又或者說違章太多,罰款已經高於汽車的本身價值,又或者車主攜款潛逃,車輛不要了。
很多殭屍車窗玻璃上貼著高價回收,怎麼不把這些殭屍車開走呢!長期不挪動的汽車佔用了道路資源,確實讓人很傷腦,想想也覺得奇怪,這種車輛放大街上都沒人偷,哪有什麼價值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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